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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法官千里办案 外籍老赖终于还钱
2017年02月24日 08:26:37 来源: 宁波日报 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尹杉

  “千里迢迢飞到河南,一路飞机+大巴+出租车+小三轮+依靠颜值求搭车,执行现场是谷歌翻译+连比带划+业余翻译,终于圆满完成执行任务。我的26岁,一个不一样的生日。”2月21日晚,宁波鄞州法院执行法官施法官在朋友圈发了这样一条状态。彼时,他刚刚顺利执结了一起外籍老板欠薪案,并在路边小摊以一碗鸡蛋面庆祝了自己的生日。

  千里迢迢奔赴河南

  该案的申请执行人陈某,曾在宁波一家由外国人开设的服装公司上班,并于2016年5月因公司违法解除合同、扣发工资而诉至鄞州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应支付陈某经济补偿金、工资、违约金等共计8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履行,陈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施法官接到该案后,了解到这家服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一名土耳其人,且因人工成本等问题,已将宁波分公司搬迁至河南商丘。

  2月21日下午,施法官和书记员两人坐飞机、乘大巴、打出租车、打小三轮及搭车后,经过十几个小时的曲折旅途,终于在大雪纷飞中辗转找到了位于河南商丘某偏远乡村的该服装公司老板巴图尔(化名)。

  有理有据折服外籍老赖

  一开始,老板巴图尔气焰嚣张,想仗着自己的外国籍身份向法官施压:“我是来中国投资的外国商人,我受的是国际法的保护,要审判也只能去国际法庭,不受你们的法律约束!”

  “您虽然是外籍人士,但是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事活动,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施法官通过谷歌翻译加上手势,向他详细地解释道,“你在我国从事商业活动,依法纳税是你基本的义务。此外你拖欠员工工资迟迟不肯支付,员工提起诉讼,我们法院有权依法作出判决!”

  巴图尔狡辩道:“这是公司经营活动造成的债务,不应由我个人承担,你们不能动我的个人财产,更不能抓我!”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可以对法定代表人予以罚款、拘留。”施法官继续道,“同时我们还可以将你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你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您将无法乘坐飞机、高铁,更无法到国外去跟客户谈生意了。”

  巴图尔的态度瞬间软下来,表示愿意支付工人工资。后经与申请执行人陈某协商后,当场支付6万元现金,并保证剩余款项将按约分期支付。

标签: 法官;执行;鄞州法院;宁波 责任编辑: 金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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