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法官在案子审结后回访当事人
浙江在线3月13日讯 家事纠纷看似不大,但在很多时候关系到社会的稳定。2015年5月,象山县人民法院整合审判资源,在该县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设立了“家事审判合议庭”。近两年来,合议庭着手建立深层化解机制,通过各种有效手段,有效处置了1300多起各类家事纠纷,其中因不服判决上诉的仅3起。今年,该合议庭荣获“宁波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
当事人亲属会议的特殊作用
合议庭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坚持家庭本位的调解理念,根据当事人的性格特点和案件类型,通过建立“亲属会议”制度、走访当事人居住社区、工作单位等方式深入了解“症结”,加强矛盾双方的沟通交流,制定匹配的调解方案,以此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去年,象山某村的方大爷陷入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纠纷中。
事情是由房子拆迁引起的。方大爷共有五个子女,老大、老二和老三是儿子,老四、老五是女儿。早先,因为家里穷,他把老三送给了邻村的一户人家,并办了收养手续。
方大爷名下有三间房子,按照他原先的想法,其和妻子过世后,每个儿子都可分到一间。老三送人后,他住在原准备留给老三的那间房里。但后来办产权证时,这间房子的产权又登记在了他自己名下。
去年,由于房子拆迁,矛盾产生了。老二拿出一份当年老父亲的口述遗嘱,说这间房子应该归他所有。遗嘱上确实有相关内容,而且按有老人的手印。但其他兄妹提出了异议:这份遗嘱是根据老二口述由人代写的,当时,虽然父亲在场,但神智并不清楚,而除了老人和老二及代书人之外,现场再无其他见证人。根据我国继承法,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现场见证,由当事人口述,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所以,方大爷虽然立了遗嘱,却没有法律效力。
事情最后闹到了法院。合议庭的法官在简单了解案情后,决定先召开亲属会议。负责审案的法官把方家五兄妹及他们的子女召集在一起,让他们充分表达意见,又从亲情角度进行劝慰,以缓和气氛。之后,法官把话题切入正题,对此案涉及的法定继承等法律问题作了详细剖析。通过反复的解释说理,方老二的女儿首先被说通了。她表示,无论是于情于理,这间争议房子都不该由她父亲一人继承。而且,从法律上说,当初她爷爷留下的代书遗嘱确实没有效力。这位年轻人自告奋勇去找老爸做了工作。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方家兄妹达成协议:拆建的预计利益归方老二所有,再由其女儿对其他兄妹作现金补贴。
近日,合议庭的法官对此案件的当事人又作了一次回访,一家人仍如从前那样和睦。
第一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家事纠纷中,女性处于相对的弱势地位。为保护这些当事人的利益,有效扼制家庭暴力,家事审判合议庭依据去年3月开始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与公安、妇联等政府部门、相关组织合作,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与此同时,在案件审理中,合议庭结合家事调查员的调查报告,加强对弱势一方当事人的举证引导,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以杜绝家庭暴力的发生。
2016年7月,王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坚决要求与丈夫李某离婚。据了解,李某脾气暴躁,经常对王女士拳脚相加。“结婚6年,他打我已经成习惯,我实在不能再忍受。”因不堪家暴,王某在离婚诉讼时,还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交了受伤照片等证据。
之后,法官约谈了当事人李某,在事实面前,李某承认存在着殴打妻子的事实。据此,合议庭对李某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进行了认定,并根据王某的申请,按照《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于7月21日,发出了该院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官当场向李某送达这个司法文件,并从法律规定以及道德伦理两个方面对其进行了告诫。慑于法律的威严,李某作出保证,今后再不敢动手施暴。
家事审判合议庭的法官介绍说,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暴法的一大亮点。在婚姻关系中,当遭受家暴或者面临家暴的现实危险时,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申请人如果违反保护令的禁止性要求,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帮助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更有效地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合议庭还编制了格式化申请表格,让当事人更方便地享受这项法律权利。
庭后疏导,追求最好的审理效果
很多家事纠纷,引发的原因非常复杂,要解决这些矛盾,仅仅作出判决是不够的。为此,合议庭注重庭后的疏导工作,努力平复当事人的冲突。如在许多离婚案件的审判中,合议庭设置了法官寄语环节,以强化判决效果。此外,在一些案件审理后,合议庭还会留给当事人一段特殊的“冷静期”,努力帮助他们修复情感。而对于涉及抚养、探视的离婚案件,合议庭通过电话、上门走访等形式对当事人作必要的回访,并建立判后抚养探视档案。
严老太已93岁高龄,住在小儿子家。今年年初,她不慎摔了一跤受伤住院。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基本康复。但眼看到春节了,子女们却不来接她出院。情急之下,严老太让人写了一份诉状告到了法院。
家事审判合议庭的法官决定先启动家事调查制度,并联系了严老太和她的子女所在的妇联组织以及村委会。很快,对方将调查到的情况作了反馈。原来,严老太有六个子女,但因老人的赡养问题一直存在纠纷。之前,老太太一直在大女儿和小儿子家轮流居住。老太太此次发生意外后,家人觉得需要专人看护,但究竟如何安排却有争议。
在了解了争议焦点后,法官与严老太的子女逐一联系,建议他们制订一个赡养协议。考虑到严老太的特殊情况,法官又联系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作为严老太的代理人。经过几次协商,在法官的主持下,严老太和子女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合议庭又据此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使协议完全具有了法律效力。
春节前,承办法官又对此案作了回访,严老太的大儿子告诉法官,一定让老太太过个热热闹闹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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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法院设立的家事审判合议庭,由2名婚姻家庭案件审判经验丰富的女性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相对固定的团队。合议庭聘请了10名家事调查员,对一些诉讼案当事人的身心状况、家庭情况、工作情况等进行调查,供审案时参考。此外,合议庭还与妇联、民政等组织合作,建立了覆盖县、街(镇乡)、社区(村)的三级调解员网络。
为了更好地审理相关案件,合议庭建立了家事纠纷咨询室,由3名专业心理咨询师担任当事人的心理顾问,对于冲突较激烈的矛盾,及时组织双方开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除隐私信息外,心理咨询师对整个疏导过程详细记录、评估,制作《心理咨询回复表》并反馈至法院,为法官制定审理或调解方案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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