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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来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法规11件修改11件废止2件
2017年04月11日 17:33:16 来源: 中国宁波网

  宁波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勇向大会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王勇首先回顾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主要工作。他说,过去五年,是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克难奋进取得新成就的五年,也是我市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与时俱进取得新进展的五年。五年来,在中共宁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创新有为,圆满完成本届常委会各项任务,为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五年来,共制定法规11件、修改(修订)11件、废止2件,调研论证立法项目52件,圆满完成本届人大立法任务。

  协助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主导作用的意见,及时启动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立法工作。制定并适时调整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成立立法研究中心并启动运行,建立64名由各方面专家学者组成的立法咨询专家库,扩充基层立法联系点至36家。

  为固化先行先试成果,制定杭州湾新区条例,修改大榭开发区条例、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为加快城乡建设与管理的立法步伐,制定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修订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为推进全域化高水平文明城市创建,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订献血条例。为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制定人民调解条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修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为满足市民多元化教育需求,制定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和职业技能培训条例,接力打造了一套从学前教育到终身教育的系列化法规。

  率先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出台法规草案重要条款单独表决办法。首次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提请市人代会审议表决,开启了我市人代会实体性立法的先河。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共收集反馈意见建议2788条次,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市人代会高票通过。首次将代表议案中的立法建议转化为当年立法项目,先后制定职业技能培训条例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实施成效检验立法质量,借助第三方力量,有重点地对6件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

  突出监督重点、监督实效

  五年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86项,组织执法检查和重点视察67次,开展专题询问4次。

  组织全市各级人大和广大代表深入开展查找短板专项活动和“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共汇总收集短板问题125个、补短板意见建议306条次,为市委决策提供有力参考。

  听取梅山产业集聚区建设和推进城市国际化等情况报告,助力打造我市对外开放大平台。审议“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深入调研“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对我市新一轮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市县人大联动开展科技进步法、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集中视察科技创新平台、科普教育基地、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建设情况,每年审议节能降耗工作,督促政府深入贯彻市委决策,加快创新转型步伐。在全国率先将市属相关开发园区预决算纳入人大监督范围,预算监督实现全覆盖。

  首次组织主任会议成员集体视察“提升城乡品质,建设美丽宁波”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专题听取和审议城乡规划实施、“多规融合”、城乡一体化等工作报告,高度关注重点市政工程建设,促进城市形象和品质“双提升”。

  开展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行情况检查,组织小餐饮食品安全、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专题审议,对本届以来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强化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同时,积极创新监督方式,组建食品安全监督团,扩大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参与,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站建设工作调研。高度关注养老服务工作。认真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工作、社保基金运行管理、消防法实施等情况的视察检查。听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等报告。

  每年审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探索司法工作监督新形式,从2014年开始连续三年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五年来,共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379件。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483件(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依法行权、规范有序

  常委会依法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着力提升人大行权履职整体成效。

  为贯彻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作出关于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有关问题、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促进改革创新、严格执行三江六岸拓展提升总体规划等决议决定。为擦亮“宁波帮”金字招牌,发挥“宁波帮”和帮宁波人士作用,3次作出决定,共授予36位人士“宁波市荣誉市民”称号。五年来,共作出决议决定49项。

  五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84人次,其中任免常委会工作人员241人次,决定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121人次,任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工作人员322人次。出台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程序规定,规范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程序,依法做好市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有序推进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分别制定人代会、常委会宪法宣誓办法,精心设计宣誓仪式,规范宣誓程序,组织宪法宣誓9批38人次,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

  加强机制建设、服务保障

  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决定,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精心部署、强化协同,扎实做好市本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选举任务,共选出新一届市人大代表487名,区县(市)人大代表2535名,乡镇人大代表5496名,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进一步提升。

  安排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337名市人大代表。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573个代表联络站、27个网上代表联络站,实现了“全覆盖、制度化、常活动、重实效”的目标。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分析工作制度,设立53个社情民意采集点,定期开展社情民意收集分析。五年来,共组织1657人次代表进联络站,接待选民群众6016人次,收集社情民意4249条,其中转化为代表建议359件。

  五年来,代表提出的17项议案和3068件建议,均按规定办理完结。对12件经两次办理后代表仍不满意的建议和两件代表多年重复提出未解决的建议进行第三方评估,对1606件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单位的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经过不懈努力,代表建议实际问题解决率实现逐年提升,去年达39.28%,再创历史新高。

  五年来,共举行重要情况通报会9次,组织263名代表走进26个部门,邀请231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1125人次参与常委会各类活动。重视代表履职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五年来,共组织开展代表培训11次、参加培训1220人次。

标签: 条例;社情民意;食品安全;意见建议;宁波;常委会;立法 责任编辑: 金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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