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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挺纪在前护航劣Ⅴ类水剿灭战
2017年04月18日 08:17:50 来源: 宁波日报 记者 董小芳 鄞州记者站 张绘薇 通讯员 鄞纪轩

  “责任部门履行治水主体责任不力,造成进展滞后的,一律对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提醒……”日前,一份严明纪律、“护航”劣Ⅴ类水剿灭行动的通知让鄞州区的干部们更真切地感受到了身上的责任。

  据悉,为保障剿灭劣Ⅴ类水行动持续深入推进,鄞州区纪委出台通知,重申责任要求、划定纪律红线,并组建监督小组,对相关单位在剿灭劣Ⅴ类水体行动推进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实行“五个一律”责任追究,即主体责任不力,造成进展滞后的,一律对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提醒;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一律按有关规定追究监督责任;被媒体曝光后应对处置不当、整改不力的,一律通报批评;关于违反治水纪律的信访举报,一律优先核查处理;对在治水工作中有吃拿卡要、贪污侵占、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一律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

  “出台这份通知,既为剿灭劣Ⅴ类水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也助推了纪检组织实施精准监督。”鄞州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重申各职能部门责任、规定责任追究情形外,通知还对全区纪检干部履行监督职能提出了“五查五看”的要求,即通过查原始记录,看传达部署是否到位;查工作方案,看目标任务是否明确;查工作进度,看任务推进是否有序;查治理实效,看工作作风是否扎实;查监管履职,看督促指导是否有力。

  此外,为在严肃纪律的同时鼓励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在劣Ⅴ类水剿灭行动中敢于担当,通知还明确要求认真区别失职与失误,对党员干部在劣Ⅴ类水体剿灭行动中,主观上出于公心、担当尽责,因受客观因素影响等造成工作过失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容错免责。

标签: 行动;治水;党员干部;主体责任;纪律;问责 责任编辑: 金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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