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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失业保险费率再次下调
2017年04月22日 08:53:03 来源: 宁波日报 记者周琼 通讯员任社

  记者昨日从市人力社保部门获悉,从今年5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我市再次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总费率由1.5%降为1%。据悉,这是2015年以来我市第三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本年度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预计将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5.4亿元。

  据了解,本次费率调整后,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缴费基数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暂不缴纳失业保险费。这是我市近年来第三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2015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首次下调,从3%降为2%,即单位为1.5%,个人为0.5%,为全市用人单位和职工减负6.89亿元。2016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从2%降至1.5%,即单位为1%,个人为0.5%,再为用人单位减负4.93亿元。两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共为企业减负11.82亿元,15万家用人单位受惠。经测算,2017年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将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5.4亿元。

标签: 失业保险费率;社保部门;缴纳;负担;基数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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