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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一团伙伪造银行汇票 不到一年骗取120多万元
2017年05月02日 09:01:23 来源: 宁波日报 记者 陈烨 通讯员 牛伟 魏荣锋

  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由付款人委托银行开具的一种延期支付票据,可在票据期限内进行转让。为此,有人动起了歪脑筋,伪造票据,实施诈骗。前天,余姚市公安局向记者通报,他们成功打掉了一个专门伪造银行承兑汇票以贴现交易方式骗取他人钱财的诈骗团伙。

  王女士是余姚市一家票务公司的业务员,去年1月13日下午,一名自称姓陈的男子找到她,说手上有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承兑汇票需贴现,交易价格为19万5千元。第二天,双方当面完成交易,王女士将钱转入对方名下的银行账户,但10天后,当她拿着汇票到银行时,却被告知该票是假票。意识到上当的王女士马上报了警。

  余姚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通过查询,发现“陈某”确有其人,但王女士通过监控录像辨认时却发现, 这个“陈某”并非与她交易的“陈某”。民警意识到,嫌疑人是冒用了他人的身份。

  民警随后在城区一家网吧内找到了真正的陈某。民警得知,他是在网吧认识了一名姓许的男子,找对方帮忙办理贷款,并把自己的身份信息交给了对方。随后,民警对许某进行调查,发现许某为余姚人,29岁,有意思的是,就在调查到他的半个月前,许某因涉嫌其他票据诈骗案被慈溪警方抓获。

  通过审问,民警得到线索:许某与黄某、施某、李某和徐某等另外4名余姚人是一个团伙。此时,又有同样案件发生,同年4月12日、6月17日,两位受害者先后报警称被骗几十万元。通过调查,民警发现两起案件也都由该团伙所为,但由于受害者报案不及时,犯罪嫌疑人早已逃之夭夭。

  去年8月1日,民警根据线索,在镇海将黄某、施某、李某抓获。随后,徐某畏罪向警方自首。10月,正在服刑的许某被押回余姚再审,至此,该案团伙成员全部落网。

  经审讯,黄某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黄某今年45岁,团伙成员都以他为首,购买假票、进行分赃等重要工作皆由其负责,其他几人负责物色作案对象,提供用于作案的他人银行卡等。该团伙一年不到诈骗5起,涉案金额高达120余万元。

  目前,团伙5人已被余姚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7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标签: 汇票;诈骗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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