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倪萍主持的《等着我》节目,失散的子女通过DNA比对找到父母,在节目现场彼此抱头痛哭的时候,观众们也往往为他们潸然泪下。可大家也会有个疑问,DNA比对是生物学上的证据,比对成功后,父母和子女间法律上的身份关系能自动恢复吗?
21岁的小伙孙明(化名)最近碰到了类似的情况,出国留学要有出生公证,他通过DNA比对确定了血缘上的生父,却仍然无法办理出生公证。
宁波人孙先生“认领”了亲生儿子
孙明今年21岁,想出国留学,需要办理出生公证。孙明从小和妈妈、外婆一起长大,户口本上的户主也是外婆。他知道自己是父母的非婚生子,亲生父亲在宁波,后来又组建了家庭。此前,孙明和生父的联系并不多。
今年,孙明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时,缺少了一份出生公证。生父“不详”是不可以办理出生公证的。于是,他联系上了宁波的生父孙国海(化名),父子俩一起来到了宁波鄞源公证处。
最后,公证处公证人员给出了一个方法:孙明和孙国海先在司法鉴定所做DNA比对,经司法鉴定所证明了血缘关系;然后,孙国海办理认领孙明为亲子的手续;最后,公证部门办理孙明的出生公证。认领亲子的公证证词大致为:“经宁波市××司法鉴定所于××日作出的医学鉴定证实,孙国海与孙明存在血缘关系。孙国海愿意认领孙明作为自己亲生的儿子,并履行父亲的权利和义务。”
认领亲子公证可解决
失散、非婚生子女身份认定问题
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说,失散、非婚生子女的身份认定问题可以通过公证解决。依据是司法部(89)司公字第64号《关于办理认领亲子公证的复函》。
对于失散子女的身份认定,抛开“法律上的身份关系能否自动恢复”的纠结,在宁波,通过天童司法鉴定中心的亲子鉴定,父母双方来公证处申办认领亲子公证,做成的公证书就是一份公文书证,具有公证证据效力。
在涉外公证实践中,因留学、移民甚至旅游,基于国外要求一般都需要办理出生公证。碰到非婚生子女申办出生公证,就要在提供亲子鉴定的基础上,先办理认领亲子公证,然后办理出生公证。
工作人员说,非婚生子女认领亲子公证不限于出国办理出生公证,在现实社会中,也有深刻的实际意义。现实生活里,我国非婚生子女黑户情况存在不少,出生医学证明仅有母亲的单方记载情况也有。
我国的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继承法第十条虽然对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有明确的保护,但是,如果非婚生子女连身份这个前提尚没有确认或者没有与亲生父亲的关系证明的话,他的合法权益保护就可能落空。比如,非婚生子女的亲生父亲猝然离世火化,遗留下巨额财产,生前没有遗嘱等交代,也缺少其他证据证明父亲与非婚生子女的关系。非婚生子女如何举证争取其父亲财产呢?连事后要求做DNA都是问题。因此,凡事预则立,申请办理非婚生子女认领亲子公证,让非婚生子女手持公文书证就是现实的法律保障,在此基础上办理遗嘱公证也是明智选择。这类公证列为密卷归档保存。
当然,在申办非婚生子女认领亲子公证基础上,如果各方能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办理公证,解决家事问题、避免社会问题则是更和谐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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