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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时为男友买车出了4万闹分手了还能要回来吗?
2017年06月01日 08:42:21 来源: 中国宁波网-现代金报 通讯员路余 行者 记者朱琳

  恋爱期间各自很愿意为对方花钱,可到了缘分尽时,却恨不得把所有花费都拿回来,这样的事情经常会发生,昨天,慈溪法院就通报了高先生(化姓)和何女士(化姓)之间的感情纠葛案。

  高先生和何女士2015年6月相识,后来分手。2016年9月底,何女士拿着一张借条,将高先生告到法庭要求还钱。

  这到底是笔什么样的钱呢?原来,高先生在两人热恋时期买了一辆车,其中有4万元是何女士出的。在2016年4月初,两人闹过一次矛盾,扯到了这笔钱,高先生一气之下便按要求写下一张借条,说这4万元算是向何女士借的,答应有钱了会立马归还。

  后来两人又和好如初,高先生虽然先后给了何女士一些钱,但没把重写借条这事放在心上,何女士也没签下相应的还款收条。

  在案件庭审过程中,高先生称4万元已全部还清,但何女士说只收到1万元现金,且两人对于通过微信转账的1.9万元是赠与还是还款起了争执。

  因为没有明确的收条,综合两人先前的关系以及微信转账、聊天记录等证据,最终,除了1万元现金,法院还认定微信转账中的9000元为还款,另外的1万元则为维系两人关系的赠与,判决高先生仍需归还2.1万元。本案就此理清。

  承办此案的法官说,恋人间的相互经济往来,一般属于赠与性质,然而一旦两人产生纠纷,法院定性民事法律关系必须依据证据才能进行。

  “所以如果在恋爱时,有涉及到重大经济往来的,还是留下些凭据吧。”法官建议道。

标签: 恋爱;分手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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