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万元科技创新券支持企业和创客
2017年06月14日 09:50:47
来源:
鄞州日报
近日,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出台了《鄞州区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2017年度科技创新券的相关政策。
科技创新券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客或创客团队开展创新活动的一种手段,今年的支持对象是入驻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入驻经备案的众创空间的企业、创客或创客团队,经认定的区级以上人才项目团队以及经市科技局备案公布的创新型初创企业。
企业、创客或创客团队购买科技创新活动所需要的检验检测、检索查新、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计、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以及政府为支持上述对象购买社会科技服务时,可用科技创新券抵用一定比例的实际服务费用。企业、创客或创客团队每年可申请不高于10万元的创新券使用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其他商业活动,不纳入科技创新券政策支持范围。
去年,财政部门共兑现科技创新券101.4万元。今年已安排220万元专项资金。
标签:
科技创新;科技局;团队;管理办法;相关政策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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