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海桃源街道一企业的4名工人来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向公安服务窗口提出异地办理身份证“补、换”的申请。短短15分钟,他们的问题就得到了解决。这4名工人都来自于省外,之前他们也曾来此办理过身份证业务,结果“碰壁”了,因为他们还未取得相关居住证件。
据悉,我省对于“省外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有一定的条件限制。根据相关规定,在宁波市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籍人员,只要符合四种情形之一的,就可以在居住地就近的异地办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这四种情形分别是: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实际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并持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
“无法享受‘省外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这项便民举措,就意味着要跑回老家去办理。这给许多在宁海务工的外来人员带来了不便,尤其是一批因婚嫁到宁海且仍未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宁海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当前群众诉求热点,宁海公安部门经过专题研究讨论,并征得上级部门同意,于7月5日在全市率先推出便民新举措——对辖区内“省外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受理条件予以放宽。据悉,便民新举措推出头两天,就有32名群众享受到了便利。
如今“省外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的受理条件精简为:外省籍人员如需补证仅持申领人有效期内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即可;如需换领仅持申领人居民身份证即可。受理范围也从原来的“居住地就近的异地办证受理点”放宽至宁海辖区任一派出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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