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我市顺利通过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水利部验收组认为宁波市试点建设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特色突出,宁波围绕“水管理、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和水文化”五大体系,完成了18项建设任务,建成了水源地保护等10项重点示范工程项目,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或优于目标值。
2013年,我市被水利部列为全国首批45个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之一。2014年至2016年试点建设期间,我市以“五水共治”为突破口倒逼经济转型升级,采用“河库联调润港城,五水共治惠民生”的建设模式,围绕“五大体系”,大力实施10项重点示范工程。三年来,我市投入316亿元,描绘“水净惠民、水美亲民、水韵扬民、水和安民”的水生态建设蓝图,水管理、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和水文化效益显著,初步实现了“传承三江水韵文明,打造滨海宜居港城”的美好愿景。
以重点示范工程为引领,全面带动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期间,我市开展实施了江河湖库互联互通示范工程、皎口水库水资源保护示范工程、推进城乡污水治理、水生态修复提升示范工程等重点示范工程,以点带面,辐射全市,成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强力引擎。
良好的水生态,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目前,我市城乡一体化生态安全格局初步建立,河湖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城乡水污染处理能力大幅度提高。数据显示,目前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常年保持在Ⅱ类以上,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1%。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6%,各县(市)污水处理率均在90%以上。试点期间,我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万元GDP用水量从2012年的33立方米/万元下降到2016年的28立方米/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2013年的15立方米/万元降低到2016年的14.5立方米/万元,社会效益明显。
大胆改革与创新,使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鲜明的宁波特色。试点期间,我市审时度势、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具有宁波特色的工作,在分质供水、水库群联网联调、海绵城市、河长制、河湖管护体制机制、智慧水利等方面积累宝贵经验,也为全国其他城市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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