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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我市第十批信访件24件已责令整改97家企业
立案查处83起环境违法行为
2017年08月22日 08:57:45 来源: 宁波日报

  昨天,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我市信访件24件。其中,海曙2件、江北1件、镇海2件、北仑4件、鄞州5件、奉化2件、余姚1件、宁海3件、象山1件、杭州湾新区3件。信访件问题涉气9件、涉水9件、噪声问题4件、其他问题2件。

  连日来,我市各地继续加大力度边督边改、即查即办有关信访件。8月18日,余姚市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关于电镀废水直排和化工废料填埋”的重点信访件后,余姚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调查核实,未发现电镀废水直排现象;化工残渣填埋案件已于去年由公安部门侦办结束。目前,化工残渣已清理完毕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置,15名涉案人员已被刑事拘留。

  鄞州区在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鄞州区姜山镇东林寺村姜茅工业区一家从事洗碗作业企业偷排污水”的信访件后,鄞州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该涉事企业因私设暗管偷排废水的违法行为,在2017年7月13日被鄞州区环保局立案查处。8月18日,鄞州区环保局下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移交该区公安分局。目前,该涉事企业已被查封,2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8月16日,宁海县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宁海县岔路镇宁波晨光木业有限公司喷漆散发臭味等”信访件后,宁海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工作组赶赴该企业。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存在喷漆加工点未经环保审批即建成投产的违法行为,宁海县环保局已于今年5月1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宁海县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违法喷漆加工点进行强制拆除。

  截至8月21日14时,省协调联络组信访组已累计转交中央督察组受理我市信访件10批次,共136件,其中涉气59件、涉水47件、噪声问题17件、生态问题4件、其他问题8件、垃圾问题1件。

  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出动1957人次,检查企业393家次,累计已办结回复信访件22件,114件转交信访件正在办理中。我市已对97家企业要求责令整改,对83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立案金额384.98万元,移送公安部门侦查1件,实施行政拘留2人,累计问责9人、约谈4人。

  根据安排,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浙江时间约1个月。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6781919,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第755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

标签: 企业;立案;环境违法行为;督察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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