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宁波 正文
买到假包的宁波消费者获商家三倍赔偿 京东也赔了
2017年08月29日 09:28:39 来源: 现代金报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真的!”昨天中午,记者接到来自市民付先生的来电,电话那头的他连连道谢,语气中难掩喜悦之情。

  花1023元在京东商城上买了个号称“新秀丽”品牌的行李箱,结果产品吊牌上挂的却是旗下另一品牌“美旅”。经记者核实,该箱包实际出自第三方商家的自主品牌“米兰奥”。

  遭遇这样的奇葩事,付先生本来已经失望透顶,所幸在媒体介入下,京东商城和第三方商家都已为付先生办理了赔偿等相关事宜。

  记者朱琳 见习记者张清颖

  第三方商家假一赔三

  京东也赔偿了一个行李箱的价格

  8月26日报道刊发后,当天,付先生就接到了出售箱包的第三方商家——“居家箱包专营店”的电话。

  “他们工作人员主动提出希望跟我和解,那我说就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嘛,假一赔三,对方也同意了。”

  付先生告诉记者,这家店已经把他之前支付的1023元货款全额退还,另外,还额外提供了相当于三倍货款的赔偿金,即3069元。

  那么,这个之前让付先生糟心不已的所谓“新秀丽”行李箱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付先生表示,由于商家主动提出“不用再把东西寄回去了”,因此箱子现在还在他手上。“但用是绝对不会去用它了,质量那么差又是个假货,用出去都要被人笑死了。”付先生笑言。

  除了第三方商家外,京东商城对于此次的假货事件,也采取了相应赔偿措施。

  付先生告诉记者,京东目前已经向他支付了1023元,也就是相当于一个行李箱价格的赔偿款。目前,两笔赔偿款均已转入付先生账上。

  虽然在媒体介入下获赔

  但消费者仍感觉“店大欺客”

  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付先生表示可以接受,然而这一趟维权之路走下来,他的心情还是有些复杂。

  “说实话,问题最后能这么快解决,还是因为你们金报的监督作用很强大。其实前期在跟京东交涉过程中,很明显有一种店大欺客的憋屈感。”付先生向记者吐槽,在未核实过所售商品是否毫无问题的情况下,京东客服人员单方面断然拒绝了帮顾客查证的要求,这不应该是影响力这么大的网购平台做出来的行为。

  “而且啊,谁说京东不卖假货?不管是自营店,还是第三方平台,我认为都不应该出现假冒伪劣商品。”所以,在多次感谢金报的同时,付先生希望,类似网购平台能提升服务质量,从源头上管理此类行为。

  ●律师说法

  网购时要注意保留聊天记录、发票等证据

  对于付先生的遭遇,记者采访了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的嵇思涛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

  “该店家的行为显然已构成欺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赔偿。此外,根据上述法律第44条规定,如果京东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同样应当履行承诺。”

  根据今年新出台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这家店铺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京东应当使用消费者权益保障金先行赔付。

  嵇律师还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在网上购物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购物时的聊天记录、快递单和购物发票等,发现是假货后,要及时向商家或者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主张权利,如果主张不能,也可就近向收货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标签: 京东;商家;赔偿;行李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先生;假货;品牌;商... 责任编辑: 王艺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