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政策 对家禽业实施临时补助
2017年09月12日 08:39:09
来源:
宁波日报
自今年2月中旬全省关闭活禽交易市场以来,我市禽产品消费低迷,价格持续下跌,家禽业遭受严重损失。为保护家禽业生产能力,帮助家禽企业渡过难关,我市日前出台政策对家禽业实施临时补助。
保护种禽是恢复家禽生产的基础,对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种禽场,按照种禽代次实行分级保护,给予一次性生产维持性补助。国家级、省级家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基因库)、祖代种禽场由市级财政给予每只存栏种禽30元的补助。
为切实保护农户的养殖利益,对县级及以上家禽养殖农业龙头企业、规范化或市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和定点屠宰企业在2月11日至4月11日期间按原合同(订单)收购本市肉禽在10万只以上的,按其实际活禽收购量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市级补助标准为:鸡、鸭、鹅按每只1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肉鸽、鹌鹑分别按每只0.5元、0.1元标准给予补助。
申请补助的场、企业和合作社须如实按要求填写相关申报材料,不得虚报冒领,问题一旦查实,取消该场、企业、合作社的补助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享受同类政策性补助。
标签:
补助;家禽业;种禽;严重损失;交易市场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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