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30讯(浙江在线记者 李华 通讯员 葛荣国)中秋、“十一”黄金周将至,长假期间旅游出行、消费购物、聚会就餐等活动将会大幅增加,为了让消费者在节日期间玩的开心、买的舒心、吃的放心,避免在消费过程中不明不白的消费,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国庆长假期间抵制消费诱惑,理性消费。
参团旅游合同要细看
各种发票都要留一留
消费者在节日期间出行时需要注意:
1. 选择规范规模较大的旅行社。在选择旅行社报名时,要查看旅行社是否证照齐全,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指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照”指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出境旅游还应特别注意其经营范围中是否有境外旅游特许经营的业务。消费者务必详细了解旅行社的整体情况,包括其信誉、服务范围及服务项目、内容等。最好选择有资质、规模比较大、管理比较规范、服务完善的旅行社。
2. 参团旅游须签订合同。在合同中重点要明确行程路线及路线中包含的每个景点名称,从投诉受理情况来看,这是散客参团旅游中最易引发纠纷的地方。合同中还应明确交通、食宿安排及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旅游费用、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对于模糊不清的条款应及时咨询,最好要合同中予以补充后再签字确认,并索要和保留好正式发票等有效票据。此外,要根据旅游度假目的地特点及行程安排,选购适合自己需要的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
3. 自助旅游注重安全。选择自助出行特别是前往热点旅游地的消费者,尽量选择信誉较好、性价比高、业务量适宜的酒店,最好提前了解酒店的相关资质,尽早预订。外出游玩时应注意人身、财物、行车安全,避免到人流量拥挤、购物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景点景区。
面对打折促销要理性
避免被“套牢”
双节期间是消费旺季,各大卖场纷纷推出各式各样的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或打折扣或搞返券,花样百出,在很大程度上激发消费者的购物热情,为避免消费陷阱,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要注意以下五点:一是要注意商品的价格,防止实价虚标,或者明降暗升;二是要注意碰到“返券”活动时要全面了解活动规则,避免被“套牢”;三是要注意霸王条款,要勇于说“不”;四是要注意理性消费,切忌从众盲目购买;五是要注意提防不明不白的消费,切勿贪小便宜,天上不会掉馅饼。
“新、奇、特”食品要慎食
受到侵害拨打12345
节日期间,消费者在外就餐时要注意三点:一是要注意查看就餐地点是否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合法资质;二是慎食“新、奇、特”食品;三是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就餐地点的消费者评价,全面了解菜品、服务、消费水平等相关信息,选择自己满意的餐厅就餐。
最后,消费者在双节期间购买商品、服务等,应妥善保存好各类消费凭证,在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者向市消保委投诉,切实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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