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所带来的危害不言而喻,行车上路的“老司机”们也都将酒驾视为开车“禁地”。然而,关于酒驾,不少驾驶人都存在理解误区,在被交警查处后往往是捶胸顿足,大声喊冤。鄞州交警近日在滨海经济开发区就查获过这么一起“酒驾”案件。
据交警介绍,事发当晚,当事人李某到沿海中线合兴路上的一家KTV里玩,喝了一些啤酒。到深夜11点半左右,李某从KTV里出来准备回家时,看到路口有交警正在设卡检查,就坐在车上打电话找代驾。
此时,后面有一辆车被李某的车挡住了去路,要求李某将车挪一下。李某也没有多想,发动轿车,想将车辆开到路口,再等代驾的人过来。然而,还没在路口停稳,设卡检查的民警就示意李某出示证件接受检查。
经过呼吸式酒精测试仪的检测,结果显示为46mg/100ml。因酒后驾驶机动车,李某被交警部门当场查处。
相信不少人认为这太冤枉了,觉得很没有人情味,仅仅只是挪了一下车,驾驶人主观上并没有想要酒驾。但是,李某已经有了驾驶行为,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同样不堪设想。
据交警部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只要将车辆驶离原位,就可以认定有了驾驶行为。只要驾驶人饮酒后在道路上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即构成酒驾。因此,李某挪车哪怕一米,也已经构成了酒驾。
其实,除酒后挪车外,还有不少关于酒驾的误区,多数驾驶人并不了解——
酒后驾驶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今年3月份,鄞州交警大队横溪中队在辖区永茂集团附近设卡时查处了一起酒后驾驶摩托车的案件,摩托车驾驶人被查处后不停大声嚷嚷,自认为骑摩托车和汽车不一样,不算酒驾。
交警解读:有这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算酒后驾驶。事实上,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同样要受到相应处罚。
隔夜酒不算酒驾?
去年1月份,胡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环城南路百隆街路口西侧麦德龙立交桥下,在转弯过程中与对向行驶的一辆出租车发生刮擦。鄞州交警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现胡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现场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显示120mg/100ml,属醉酒驾驶范畴。事后据胡某交代,他前一天晚上喝了3两左右的自酿白酒。
交警解读:有些人认为自己吸收好,昨晚喝的酒今天就消化完了,可以放心开车。然而,对于酒精的吸收因人而异,如果驾驶人在前一天饮酒过多,或通宵饮酒,体内酒精没有完全代谢,仍然可能被检出酒驾。
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很多驾驶人存在理解误区,认为出事故应该开车的负全责。
交警解读: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乘客对涉酒驾驶人有提醒及举报的义务和责任。否则,搭乘酒驾车发生事故,乘客也要负责任。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饮酒后驾车的同班及时劝阻,更不能图方便,顾面子搭乘“酒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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