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宁波 正文
宁波在全国首推法律援助律所“合同制”
法律援助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亿多元 受援人满意率达100%
2017年11月07日 09:45:25 来源: 宁波日报 记者 王颖 通讯员 宋文军

  程女士给法律援助律师送来锦旗。

  编者按

  党的十九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本报即日起推出“十九大关键词的宁波探索”系列报道,展现宁波与十九大关键词主题一致的创新性做法,并配以和稿件主题相关的十九大报告内容或专家对十九大报告内容的解读,在我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

  关键词

  公平正义

  十九大报告指出: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维护法律扬正气,无私援助为弱者。”近日,宁波的程女士将一面锦旗送到法律援助律师手中,感谢律师的努力,使得案子在二审时得到改判。记者从宁波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宁波在全国首创了法律援助律所“合同制”,受援人满意率达100%。程女士正是受助于这一制度。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司法救济制度,其真正意义在于,使需要法律服务的社会贫弱群体在有理无钱的情况下,通过国家无偿提供法律援助能打得起官司、赢得了官司。

  宁波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6年,是浙江省最早成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中心主任陈建兴告诉记者,中心创新性地在全国首推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合同制”,具体是指通过招标等形式选定几家社会律师事务所固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实施以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海册、合创、甬望三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合同所。

  合同制的实施颠覆了以前法律援助的指派模式。原先的指派模式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后,指派给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指派一名律师办理。宁波有100多家律师事务所,造成办案人员十分分散,每个所一年办理的援助案件数量并不多,基本靠律师单打独斗,办案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

  合同制模式下,由中心对各律师事务所进行考查并与之签订合同,将每年中心受理的50%以上援助案件交由这三家律所办理。考虑到每名律师都有办理援助案件的义务,其他案件仍进行指派。

  同时,对合同所提出要求。比如,组建相对固定的办理援助案件律师队伍,律所指定经验丰富的律师对该队伍进行管理指导、把关;每个援助案件办理后该律所主任要在案件档案上签字认可;对疑难案件,律所要组织律师进行集体讨论分析等。

  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合同制使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与律师事务所紧密“捆绑”,办案质量得到了提高。更为重要的是,合同制的实施,改变了过去一个律师“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了“集体攻关”的优势,使得疑难案件办理取得了突破。比如,受援人为一级伤残,在企业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合同所通过集体研究当时刚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启动了社会保险机构先行支付赔偿的程序,经过一审判决,使受援人得到了120万元的赔偿。这个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案在全国属于首例。

  2016年以来,宁波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承办民事案件1.7万余件。截至2016年底,民事案件胜诉率由合同制实施前的92%提高至98%,刑事案件辩护意见采纳率由70%提高至80%以上,受援人满意度达100%,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亿多元。

  陈建兴说,宁波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法律援助服务,全面实现“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在宁波全市取消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的区域限制。

  新闻背后的故事

  故事1

  年轻妈妈深夜欲轻生

  律师群策群力,为她双胞胎女儿争取生活费

  “周律师,我准备自杀录音,我没路走了。我愿意拿生命换女儿能活下去。”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周黛尔,在今年9月的一个深夜,收到了受援人程女士的短信。

  程女士和前夫2010年结婚,次年有了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女儿。2016年,程女士和前夫协议离婚,离婚协议里约定,双胞胎女儿由程女士抚养,抚养费都由程女士支出。

  可是,一年后,程女士的经济状况恶化,便向前夫提出,让其适当承担双胞胎女儿的抚养费用,对方不同意,程女士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今年7月,当地法院认为,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以此为由驳回程女士的诉讼请求。

  “程女士不服判决,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我们所是法律援助合同所,会根据案件情况分配给有专长的律师,更有利于受援人。这起案子到了我手中。”周黛尔回忆,“刚接这个案子,的确觉得挺棘手,有离婚协议和一审判决,改判难度较大。当事人很不容易,经常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说自己没有活路,半夜来电说想轻生,我赶紧报警。”

  怎么才能帮助这母女三人?“我也不是靠一人之力,因为是合同制律所,我多次和同事商讨,群策群力,最后我们决定从双方现实经济状况出发。”两个多月时间里,周黛尔和程女士面谈6次以上,打了不下50个电话,发了不计其数的短信,多次和承办法官联系,向法院提出调查取证等。

  周黛尔认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终,二审采纳了援助律师的意见,对本案依法改判,保留了程女士对双胞胎女儿的抚养权,判决前夫每年分两次支付抚养费。

  故事2

  公司要求海员回国治疗,却不肯承担机票钱

  律师帮海员讨回应得劳动报酬

  关先生通过老乡介绍,与宁波某远洋渔业公司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随后,根据公司指派,乘飞机飞往工作地乌拉圭,开始了海上的船员工作。半年多后,关先生胃病发作,渔船上的医疗条件极其简陋,他无法得到很好的治疗。当关先生要求在当地治疗时,公司以乌拉圭的医疗费用太高为由,要求他书面申请回国治疗。

  回国后,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给关先生发放工资,理由是关先生因病中途回国治疗,服务期未满,应全额承担由单位垫付的往返机票费用1.8万元。扣除这笔费用,公司只需要支付1819元工资。而关先生认为,按照合同约定,他只需承担30%的机票钱。无助之下,关先生到宁波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法律援助中心认为关先生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这起案子到了合同所的吴德朝律师手中。

  庭审中,吴律师为关先生据理力争——不是关先生不想继续工作,而是因病不能继续工作。公司不应扣除他往返工作地的机票费用1.8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关先生只需承担飞机票实际支出的30%,公司还需支付其1.5万余元工资。最后,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渔业公司支付关先生1.5万余元的工资。

标签: 法律援助 责任编辑: 周舸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