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讯(记者张昊)昨日,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公布。宁波市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成功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市和县)名单中,余姚市榜上有名,成为宁波首个获得此项荣誉的县(市)。
今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根据中央文明委2017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按照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组织综合测评、听取市民意见、进行综合计分、媒体集中公示等评选程序,严谨规范组织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以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和网上材料审核三种方式对166个参评城市进行测评,严格依据参评城市2015、2016、2017年三年测评总成绩排名,报中央文明委领导批准,提出了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同时,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进行自查、省级审查推荐、中央部委审核、组织复查测评等复查程序,认真做好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严格依据中央文明办组织的网上材料审核结果和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办组织的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结果,提出了对往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复查建议,报中央文明委领导批准。
全国文明城市是综合性最强、含金量最高、影响力最大的城市荣誉,反映了一座城市的发展水平、综合实力和市民素质。在全国文明城市的榜单上,连续五次刻上宁波的名字,十分来之不易,凝结着全市人民的智慧、心血和汗水。近年来,宁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浙江实现“两个高水平”的宏伟目标和宁波建设“名城名都”、早日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的奋斗目标,深入推进全域化高水平文明城市建设,紧紧抓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条主线,始终坚持“惠民、为民、靠民”的创建理念,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为抓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持续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力提升了城市文明、城市品质和城市美誉度,受到了广大新老宁波人的高度认同,文明城市成为宁波响亮的品牌。
余姚市从2002年至今的十多年时间里,先后创建成为首批省文明城市、首批省示范文明城市、首批省文明市,并成为全省第一个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的县级市。余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实事工程来抓。经过15年持续不断的创建,余姚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更加坚实,赢得市民群众高度认同。今年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民意调查显示,95.8%的余姚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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