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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老神志不清谁替代做主?专家:意定监护能帮
2017年12月02日 09:34:43 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 王颖 通讯员 张青怀 贝司

严勇杰绘

  “下次要不要动手术,子女意见又不统一怎么办?”73岁的孙师傅近日想拟定个意定监护协议,由小儿子当自己的监护人。哪天神志不清楚了,小儿子能替自己拍板做主,比如要不要手术,银行理财怎么操作,出租房怎么处置等。85岁的赵老太近日则来到了宁波鄞源公证处,和邻居黄先生签订了一份意定监护协议并做了公证。

  对很多人来说,意定监护是个新名词。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规定,成年人可以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三人成为自己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故事

  老人要选定小儿子为监护人

  孙师傅今年73岁,身体挺硬朗,有4个子女。子女孝顺,自己又有不低的退休工资,孙师傅在养老方面只担心一件事——碰到急事,子女意见不统一,没有人拍板怎么办?

  他的担心是有原因的。3年前,孙师傅因为腰椎间盘突出,苦不堪言。医生建议做手术,手术要全身麻醉,在身体内打“钢钉”,相关风险不小。

  “两个女儿和大儿子要保守治疗,觉得年纪大了,不要冒险。小儿子说还是要讲究生活质量,应该做手术试试。半个多月里,为要不要做手术,他们4个人吵了好几次,定不下来。”最后,孙师傅自己拍板,做了手术。手术很成功,他从手术前没法连续站立15分钟,到现在每天在朋友圈微信运动排行榜上遥遥领先。但之前子女因自己生病而争吵的事却像石头一样压在了他的心上。

  孙师傅表示,“上次做手术,我头脑还很清醒,可以自己拍板。如果年纪大了我自己不能做决定,孩子们意见不统一,还把我耽误了怎么办?”他的想法是:“我想趁自己神志清楚时,提前选定监护人,确定由小儿子来帮我办事,存折、出租屋由他帮我管。等我年纪大了,意识不清楚了,遇到什么事,他们4个人来不及开会,就由小儿子直接决定。如果意见不统一,由他最后拍板,别人不能提反对意见。”

  85岁老太指定邻居为监护人

  宁波鄞源公证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孙师傅的想法通过意定监护就能实现。今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新增了意定监护的内容,这是个很大的进步。但是,大家对意定监护制度的了解还不够,老人又深受传统观念影响,“吃螃蟹”的人很少。最近,85岁的赵老太来到公证处,为自己指定了意定监护人。

  赵老太的老伴已经去世,没有生育子女,一个人独居。前阵子,赵老太申请住一家条件不错的养老院,养老院方面同意接收,但是需要有人担保。如果赵老太在养老院有突发事情,可以有人联系并处理。另外,赵老太的房屋面临拆迁,接下来的拆迁安置等事宜她处理起来也有心无力,需要有人打理。

  赵老太曾收养过干女儿,但双方感情不算好,不能指望其为自己养老。赵老太的亲弟弟则把姐姐当成“摇钱树”,每次来家中都是翻箱倒柜拿点东西就走,根本没心思照顾姐姐。

  “我想找人给我做住养老院的担保人,帮我弄房子的事,等我年纪大了能照顾我,替我做主。”赵老太有意向的是邻居黄先生夫妇,他们一直对老太照顾有加,年纪轻,也有能力处理这些事。

  了解到赵老太的情况后,鄞源公证处工作人员向赵老太推荐办理委托监护协议公证。前几天,赵老太在黄先生的陪同下来到了公证处。公证员随后为赵老太办理了监护协议公证,当场出具了公证书。根据公证书,黄先生将成为老太的监护人,为其办理入住养老院、房屋拆迁安置等系列事宜。

  公证员说:“像赵老太这样的老年人,在没有丧失行为能力前确定忠诚的监护人维护自己的权益很有必要。和传统观念不同,意定监护并不依赖于亲权,可以选择自己信任且有能力的人。”

  律师

  意定监护让身前事有法可依

  所谓意定监护,是成年监护制度所特有的一种监护人决定方式,其目的是保障成年人的自立、尊重其自我决定权。

  业内人士认为,遗嘱更多的是让身后事有所依,而意定监护则是让身前事有法可依。在2013年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就已经有了相关条文。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受关注度比较低。今年10月起实施的《民法总则》再次规定有关意定监护的内容,甚至把行使主体的范围从老年人拓展到所有成年人,也是希望能更充分发挥这项制度的价值。”北仑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吴红叶律师说。

  《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是有关意定监护的规定,也是《民法总则》的新增内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简单地说,意定监护就是自己可以在意识清楚的时候,书面指定一个人,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

  多子女、易突发疾病的

  老人尤其需要

  “我家族中有个长辈前阵子突然中风,情况危急,医院里,家人为治疗方案争执不下,还好最后有人当机立断拍板,现在恢复良好。”吴红叶说,这让她愈发意识到,意定监护的重要性。

  她介绍,有两类老人特别需要意定监护。第一类是多子女老人,尤其是个别子女离得比较远的。第二类是平时身体状况不太好,容易有突发疾病,需要有人当机立断拍板治疗方案的。

  据介绍,在老人尚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可以自主选定监护人,选定的监护人不一定是子女,也可以是其他有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

  选定好监护人后,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协议中约定具体内容。为了防止以后发生纠纷,也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提醒

  更多的是义务,而不是权利

  吴红叶介绍,意定监护的监护人依法履行其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被监护人有一定能力尚可以独立处理一定事务,对于此类事务应由被监护人处理,监护人不得干涉。意定监护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尊重个人自由意志和自主权利的立法趋势。

  吴红叶说,意定监护更多的是义务,而不是权利,一定要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

  比如,孙师傅指定了小儿子为监护人,如果小儿子将孙师傅房子的租金用以自身消费,就违背了意定监护协议。如果将租金用以给孙师傅看病、请看护则是合法的。

  意定监护人不等于法定继承人

  意定监护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那等于直接继承了被监护人的遗产吗?吴红叶介绍,意定监护人不等于法定继承人。

  意定监护协议并不涉及老人去世后怎么分财产,和遗嘱是两回事。但从老人角度说,如果子女其中一人承担了监护人的工作,又尽到了更多的赡养义务,那么老人是可以在分配财产时侧重考虑。如果被监护人想将遗产留给意定监护人,可通过与意定监护人书面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来实现。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选了一个子女当监护人,其他子女就可以撒手不管了,他们还是有正常赡养义务的。

标签: 监护人;监护;老太;老人;民事行为能力;公证处;养老院 责任编辑: 蒋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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