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宁波 正文
宁波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启动
2017年12月06日 08:06:04 来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钟法

  宁波日报讯(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钟法)昨天上午,宁波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市中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发布《宁波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标志着试点工作全面运行。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是宪法确认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律师参与刑事诉讼,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对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市中院、市司法局及市律协一直致力于逐步扩大刑事案件通知辩护范围,即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而在今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宁波被列入首批试点城市。为此,市中院会同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共同制定了《细则》,全面运行宁波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细则》亮点不少,除了进一步扩大通知辩护的适用范围,对于其他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规定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细则》还要求律师辩护、法律帮助无缝对接。此外,对于强制医疗案件的被申请人、人民法院认为属于经济困难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法院也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

标签: 刑事案件;刑案;律师 责任编辑: 沈正玺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