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讯(记者 周琼 通讯员 任社)常年要服用的药物,到家门口的社区卫生院,一次可以配足三个月!对不少慢性病患者来说,本月起推行的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门诊用药管理新办法,为他们带来更多便利。
记者昨日从宁波市人社局了解到,为了方便慢性病患者配药取药,宁波人社、卫计部门联合发文,全市家庭医生签约基层医疗机构医生根据治疗需要,为签约医保参保人员配取现行基层153种慢性病门诊用药中的9大类97种常用药品时,可将一次处方药量由原来的1个月或2个月延长至3个月。
没多久就要抽时间去医院配药,配个药动辄半天,这样的问题曾一度困扰不少慢性病患者。为了破解这一难题,近年来,市人力社保局从制度设计层面入手采取了多种办法,引导和方便慢性病人员前往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取药。2015年,宁波在全省率先出台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门诊用药政策,将基层常用的133种慢性病用药的处方用量延长至1个月,其中68种经签约家庭医生处方放宽到2个月,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实行基层医疗机构和综合性医院的133种常见慢性病用药品规一致、单独考核、协同管理,让慢性病人员在“家门口”就可以配到和大医院里一样的药品。同时,宁波还采取医保单独付费管理方式,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这些药品。在就医待遇方面,宁波在医保待遇设计上体现了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的政策导向,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取药可以享受比大医院更高的报销比例。
鄞州区明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一位全科医生告诉记者,随着慢性病门诊常用药品范围扩大、一次处方用药量的增加,“会切切实实方便一些老病号配药。”
记者了解到,宁波对于慢性病门诊用药的多项举措实施以来,市区基层医疗机构使用慢性病药品人次增加了36%,药费增加了62%。在基层医疗机构使用这些药品的人次及涉及金额占到市区医疗机构总量的2/3。在这次调整后,慢性病和常见病配药到基层,缓解大医院就医压力,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取药的格局将进一步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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