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12月25日讯(记者 董小芳 镇海记者站 赵会营 通讯员 张瑾)“一些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逐级递减,对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监管不严;个别职能部门有当‘甩手掌柜’倾向,存在重项目安排、轻绩效评估,重资金拨付、轻事中事后监管等问题……”近日,镇海区下发《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狠抓自查整改的通知》,根据今年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列出9项整改问题清单,为全区各级党组织敲响廉洁警钟。
“巡察成果运用关系巡察工作生命力,是巡察监督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的关键所在。”镇海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自2015年全面开展巡察工作以来,镇海区委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突出政治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同时,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在点对点整改的基础上,突出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注重从护好“森林”的角度把握全区政治生态。
为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镇海区从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中分析研判,针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打上制度和监管“补丁”。区财政局、审计局联合出台《进一步做好账户清理与单位公款存放等相关规范化工作的通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政府性资金监管;区纪委出台全区党员干部十条禁令,强化“敢担当、善作为”导向,破除“庸懒散”“中梗阻”等现象。
据悉,目前,镇海区委巡察办累计5次下发集中自查整改通知,梳理共性问题38个,包含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农村“小微权力”监管缺位、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制度执行不严等多个方面,要求全区各单位对照问题清单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同时明确,对存在问题没有发现、自查问题没有整改的相关单位,下轮巡察中一经发现,将加重问责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区开展14轮巡察,实现了对6个镇(街道)、22个区直属单位的巡察。其间共发现问题246项,处理相关责任人员96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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