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谱写新篇章。
回望2017年,我们不由得心潮澎湃——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胜利召开,美好蓝图绘就,催人奋发奋进。这一年,本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开局,踏上了新的征程。
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宁波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进取,踏石留印、笃实前行,在依法履职中展现出新作为,在尽责担当中作出新业绩,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
以有效管用为目标
切实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
如何充分发挥人大在推动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立法工作引领改革、推动发展?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紧密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准立法,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使立法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推动新发展。
开门立法,提升立法的民主化水平,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制定出来的法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开门立法,不断夯实立法基础,充分发扬民主,努力使法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反映人民意志。换届以来,常委会共邀请了近200名代表参与立法调研,广泛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为了制订高质量的《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宁波日报》《宁波晚报》和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征求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红艺等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28位市级领导干部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起,带着《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赴各代表联络站开展主题接待活动,共收到意见建议1100余条次,其中600多条意见建议被采纳。
在《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制订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还推行由常委会副主任和副市长共同担纲的立法“双组长”制,有效推进了重点问题的协商解决,这一做法是宁波人大立法工作的又一次创新。
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人大主导立法新实践,充分发挥立法的基础性、规范性、保障性作用。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在立法的不同阶段、各个环节明方向、定标准,逐步实现立法工作“转型升级”,圆满完成了年度立法任务,制订修改了城市绿化条例等4项法规,完成了多部条例的审议或审议准备工作,对2部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组织立法调研10项,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33件。
以增进人民福祉为根本
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如果没有干净的空气,没有清洁的水,没有蓝天白云,哪来人民的美好生活?有时候,清洁的空气甚至显得有点稀缺,成为人们的渴求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向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投去了“关注的一瞥”。
《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2016年7月1日正式施行,这个条例的执行情况到底如何?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拿出了“监督”的利器。
2017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赴鄞州、北仑,深入社区、公交场站、企业等地,开展《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10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提出12条清单式的意见建议,督促政府加强研究,抓好落实。
“停车难”是各大城市普遍面临的难题,困扰着城市居民日常生活。换届不到1个月,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在梳理代表群众关心的要事实事时,把推动缓解“停车难”工作作为当年市人大常委会关注民生、维护民利的重要议题,依法强化监督。
2017年5月10日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听取了我市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情况汇报,制定推进停车难治理工作视察活动方案。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组织代表对缓解停车难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先后实地察看多个停车设施改造项目。随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提出了缓解停车难的对策。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的角度出发,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有关负责人说,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对经济发展质量、突出环境问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的监督,取得了显著成效。换届以来,常委会共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3项,开展执法检查12次。
以增强发展动能为责任
认真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
2017年6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增强“名城名都”建设发展动能出发,作出了关于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决定,为宁波由“制造大市”向“制造强市”迈进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认为,宁波制造业基础扎实,体系门类齐全,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是我市调整经济结构、促进转型升级的关键之举。为此,会议就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作出决定。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积极为发展改革拓展空间的一个典型事例。据悉,人大常委会在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方面专门作出决定,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市人大常委会科学履职、精准发力,有力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中,扎实推进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深化基层民主创新实践,是我市人大工作的一大创新举措。
起源于宁海县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实践创新。为了保障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全面规范有序开展,2017年10月2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决定在每年初的市人代会上,由市人大代表审议决定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成为问需于民、造福于民、取信于民的民生工程。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议决、依法任免,切实履行法定程序不缺位、民主决策有保障,努力提升人大行权履职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尤其把做实重大事项决定权作为补齐人大工作短板、加强人大工作和推动人大制度与时俱进的重要内容。换届以来,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8人次。其中,任免常委会工作人员122人次,决定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42人次,任免市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8人次,任免审判和检察人员36人次,为地方国家机关正常运转提供了组织保障。
以发挥主体作用为导向
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在反映2017年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成果的一系列数据中,有一个数值看似不起眼,“含金量”却很高——“促成问题解决或基本解决的代表建议占比”达46.3%。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负责人解释,前10年这个数值从来没有超过40%,这正说明宁波市人大代表的建议,在促进现实问题解决方面发挥了实实在在的重要作用。
加强议案建议办理,让全市人民的意志更好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民主主渠道实现。不断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深化重点建议督办机制。金融助推实体经济、契约式家庭医生、四明山生态区域发展等一批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均得到了有效推动。
目前,市人大代表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3件议案、645条建议均已办结,代表建议意见反馈率高达100%,其中涉及立法的2件议案都已列入立法项目库。
“市人大常委会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努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人说,常委会切实强化代表主体作用,坚持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组织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剿灭劣Ⅴ类水”等系列主题活动,不断提高代表履职和服务代表的能力和水平。
常委会深入推进代表联系群众,49位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双向约见、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分工联系327位基层人大代表。换届以来,1100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进站开展活动,接待选民群众14000余人次,收集社情民意近800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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