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过协议后,中介阮某(中)对兼职者(左)叮嘱吩咐办卡时的规矩。
记者体验时签的协议书和办好的三件套。
用你的身份证办张银行卡,只有储蓄和转账功能,不能透支,这张银行卡你敢出售给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使用吗?
一些卖卡人贪图每张卡150元的小利,但他们或许还没意识到,新办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使用,隐患远非个人信息泄露那么简单,这很可能涉及洗钱等不法行为,甚至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日前,记者以兼职办卡人的身份,全程体验了银行卡交易的过程。记者发现,从办卡人员的召集,到手机卡和银行卡的办理,再到银行卡的买卖,都已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利益链。
起因
奇葩的兼职
“办卡高薪兼职,安全可靠,帮公司大客户刷单刷流水,4张就有600块,多办多得,欢迎致电报名。”
“招银行兼职办卡人员,年满18周岁,本人自带身份证,办理一家银行150元,多办多得。”
在甬城的各兼职平台,常发布此类兼职广告,吸引了不少有兼职意向的年轻人。
这究竟是份什么样的兼职,办理银行卡背后有啥玄机?一个多月前,记者开始关注这类兼职,发现这样的兼职办卡信息发布者多达数十人,兼职人员聚集的地点都在东门口天一广场一带。
记者随机联系了一位兼职信息的发布者,询问办卡何用,有无风险。对方信誓旦旦,所办银行卡只有储蓄和转账功能,不能透支,资金安全不用担心。他们拿这些银行卡也只用于给商家刷单刷流水,因此绝对安全,对本人也没有任何影响。再者,所办银行卡也不会长期使用,三个月后当事人即可将卡注销。
咨询中记者获悉,每天上午九点半开始后,他们都有人在民光影院楼下开明街联通营业厅值班,等待前来兼职办卡的人到那里集合。
暗访
记者成为兼职办卡人
第二天,根据对方的约定,记者以兼职办卡人的身份,前往开明街中国联通营业厅。
因为事先已经通过电话,记者到达店里后,一名男子来到门口迎接。
“你们公司在哪里啊,不会就在这里办公吧?”记者开门见山询问。
“我们和联通公司签了协议,每天都在这里的。开户前要先办电话卡,所以在这里方便。”该男子边说边把记者带到了柜台前。
记者看到,柜台上放了一叠《合作合同协议书》,已有两人签过字,并按有手印,甲方签名均为阮xx。
“你就是阮xx?”记者询问。
“是他。”领着记者到店里的那名男子指着旁边的同伴说。
姓阮的男子接过话茬告诉记者,他们是网络科技公司,办卡的目的是给大客户刷流水,炒作信用。只要在“四大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两家地方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没有办过银行卡的,都可以办理。“四大行”的银行卡收购价为150元,地方银行的为130元。
得知记者只有工商银行的储蓄卡,阮某说,今天人少,顺利的话早上能把三大行的办完,下午再去办另外两家。要是双休日的话,来这里办卡的有二三十人,一天时间可办不了那么多。
随后,阮某告诉记者,晚上6点到8点之间,他们会把钱转给办卡人,几个小时七八百元轻轻松松就到手了。
“这卡给你们没有风险吧?”记者再次向阮某确认。
“我们是给淘宝和美团刷单用,账户流水不大,都是1000元以下,安全可靠。办的卡100天内不能注销哦,100天以后会通知你注销的。”阮某说,“我们很正规,办理业务前都要先签一份协议。”
阮某在引导记者签订协议时,拿走了记者的身份证,交给联通营业厅一名工作人员,“你给他开四张。”
记者了解到,阮某所说的银行卡为三件套:手机卡、银行卡、U盾。每一张银行卡都附带一个独立的手机卡和U盾。手机卡提醒资金流出,U盾则用于网上转账。
就在记者填写协议书时,又来了两名兼职办卡人。阮某看了下手表,先对着工作人员喊,“先给他开两张好了。”然后对记者说,等下有人带你们几个过去,先把建行和农行的卡办好。
陷阱
协议里的“文字游戏”
这份所谓的合作合同协议书上都有些什么内容呢?
记者发现,合同内容混乱,表达意思不明。除了说明账户用途、用卡时间等事项外,关于甲方应承担的权责一条,似乎有意设置了陷阱:“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双方忠实履行协议,乙方作为单独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乙方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
事实上,该协议书的抬头明确标明甲方为买卡人,即阮某;乙方为卖卡人,即兼职办卡人。按照该条款,若今后发生任何问题,一切风险由兼职办卡人自负。
在记者填好协议书后,阮某问记者还有没有朋友要办卡,如果组团或介绍人过来,都有奖励。介绍一个人,奖励50元;若有5人以上的组团,另外还有红包。
当天上午,像记者一样前去办卡的先后有3个人,在阮某的指派下,营业厅工作人员为3人办好了不同数量的手机卡,并由阮某的同伴带领,前往环城西路一家建设银行。
记者和一名姓柯的女子一同走进建设银行海曙支行,而另一名兼职男子据称去了中信银行。
记者和柯小姐闲聊时得知,她之前经朋友介绍,进了一个银行卡办卡群,看到了这个信息,开个户就能赚150块钱,觉得这钱好赚,就过来了。她认为,自己只有一两张银行卡,其他银行卡没办过,闲着也是闲着,又没有资金安全问题,所以并没有多加考虑。
记者随后也进入这个名叫“开明街办卡8号群”的微信群,成员有180多人,除了阮某和几名同伙外,其余均为兼职办过卡的卖卡人员。
建设银行海曙支行办卡过程非常顺利,记者拿到银行卡和U盾交给阮某同伴后,借口离开。
意外
电话卡注销时,记者身份泄露
银行卡交易取证完毕,记者随即拨打银行电话,要求挂失新开的建设银行卡,此后又来到宁南北路一家建设银行营业网点进行注销,确认银行卡注销后U盾也随即失效。
就在此时,阮某口中所说的队长,一位自称褚总监的男子给记者打来电话,催促记者尽快办理其他几家银行的银行卡。褚某在电话中强调:“你尽管放心好了,我们是网络科技公司,你上网查下,我们的口碑在全国都很有名,就是给淘宝刷单用,不会有任何风险。”
挂掉电话,记者来到中国联通万达营业厅注销手机卡。
“我把早上办的两个号码都注销掉。”记者递上身份证。
工作人员接过记者的身份证,经过查询,称记者名下只有一个号码。
“不可能,我确实办出了两张。”记者要求工作人员详细查询一下。
一番折腾后,工作人员发现在记者名下有一张131号段和155号段的号码,为当天新开卡,每张卡话费余额为60元。
“这是今天新开的,当天产生的费用系统里尚未显示,按规定不能注销。”工作人员称。
考虑到手机卡尚在阮某手中,为避免可能出现的隐患,记者表明身份,称办卡是为工作需要,现已完成调查取证,希望工作人员予以注销。
该工作人员请示领导后,同意先挂失,后注销。他说,挂失后手机卡就无法使用了,注销须一个月后再来。
记者离开该店不到十分钟时间,就接到褚某的电话。褚某在电话中口气强硬地质问:“你叫XXX吧,刚才联通公司打来电话核实,说你以记者的身份挂失了手机卡。大哥,我办卡是要钱的啊,一张60块钱,你就这样给我挂失了?”
信息泄露如此之快,记者深感惊讶,询问褚某怎么这么快就知道的。褚某称,联通公司开明街营业厅工作人员发现号码被挂失后就通知了他,他再联系万达广场营业厅,得知是记者以自己职业的名义进行了挂失。
至此,记者的身份泄露。
法律
出租银行账户是违法行为
建设银行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出租出借的银行账户除了他们所说的刷信用,还有可能用于电信诈骗、洗钱、逃税等非法活动,作案人可能试图以他人银行卡逃避刑侦,而名义持卡人则可能因此涉案。
据宁波银行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中国人民银行曾发布过一个有关银行账户买卖的通知,当时媒体曾报道过。为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对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冒名开户行为的惩戒机制,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单位和个人存在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行为,被公安机关认定属实的,银行机构在5年内暂停其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ATM等非柜面业务,支付宝、财付通等支付机构在5年内暂停其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另外,所有银行机构、支付机构将在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银行账户、支付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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