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宁波 正文
宁波有家企业定了条交警都不太管的交通规矩
2018年04月04日 08:28:45 来源: 中国宁波网-现代金报 通讯员胡志东 记者方磊

在企业的规定下,员工进出均佩戴安全头盔

  俗话说坐在汽车内是“铁包肉”,而骑着电动车则是“肉包铁”。驾驶机动车有点小剐蹭无非是受点经济上的损失,而要是骑在电动车上出点事情,一旦翻车摔跤就要“头破血流”了。

  在慈溪市有这么一家企业,上下班期间门岗的工作人员会强制要求骑电动车的员工戴上安全头盔。这看似不起眼的举动作用可不小,数年间有10名员工正是因为戴了头盔而免于受到重伤。

  厂规

  骑电动车不戴头盔,处罚

  “幸好我戴了头盔,不然可就遭罪了。”这是黄伟伟面对交警说的第一句话。

  黄伟伟是宁波高正电子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3月26日晚上6点10分左右,他骑着电动自行车下班回家,刚出厂门,一不留神,他就和正在倒车的汽车撞了个正着。“当时,人一下子就飞了出去,车子也撞得稀巴烂,要是没有戴头盔,估计会头破血流。”

  而黄伟伟骑车戴头盔的习惯是被公司“强行”养成的,宁波高正电子有限公司有条强制性的铁律:上下班途中,无论是电动自行车还是摩托车,都要戴好安全头盔。

  记者看到,在公司非机动车停放点里,整整齐齐地停放着四五百辆电动车,每一辆电动车上都放有安全头盔。

  “我们企业一线员工有近千位,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平时出行大都依靠电动车。”宁波高正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干春杰告诉记者,公司负责人对于员工出行安全十分重视,于是也就出台了这么一条特殊的规定。每到上下班期间,工厂大门口的保安人员就会提醒进出的员工戴好头盔。

  “一开始有些员工是抵触的,因为头盔戴着毕竟是闷热的,特别是夏天。”员工的抵触并没有让这规定“泡汤”,干春杰说是否戴头盔和员工绩效是挂钩的。如果有发现没有戴头盔,一开始几回工作人员会口头提醒,要是依旧不改正,则会扣除相应的绩效,“有些员工还会应付下,靠近公司了才戴上,为此行政人员也会不定点不定期在员工上班途中进行拍照抽查。”

  启发

  车祸避开了致命伤,万幸

  到底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这家公司会想到强制性规定员工骑行必须戴头盔。干春杰说这要从几年前的一起事故说起。

  “2015年,我们公司一名员工骑着电动车撞上了货车,庆幸的是,事故发生时那名员工戴着头盔,虽然身体其他部位骨折了,但是头部没有受伤,避开了致命伤。”宁波高正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干春杰告诉记者,这个事故发生后,公司就拟定了安全头盔佩戴管理规定,每天,公司的保安会对驾驶人佩戴情况进行检查。

  因佩戴头盔而逃过一劫的员工,不仅仅只有这一两个人。宁波高正电子有限公司员工邱继元平常是骑摩托车上下班的,他回忆说,去年11月的一个早上,上班途中,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然从旁边超车,“当时如果我不急刹车的话,车子就会压过电动自行车,但是我一急刹,整个人就往前倒了。”邱先生回忆说,当时,他的头部率先着地,庆幸的是,因为佩戴头盔,他的头部没有受伤。

  据统计,2015年至今,该公司有10名员工因佩戴头盔在事故中“逃过一劫”。干春杰表示,通过内部的宣传教育以及辖区交警的进企宣讲,如今不少员工已经养成了上下班出行佩戴头盔的意识。

交警进企业宣传安全出行知识通讯员供图

  倡议

  请自觉佩戴头盔,安全

  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不少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但是骑行时佩戴头盔的比例并不高。记者询问了几名电动车驾驶人,有些驾驶人表示不戴头盔就是为了图个方便,而更多的驾驶人则是没有佩戴头盔的意识。

  目前仅慈溪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就有近40万辆,近些年来,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呈高发态势。数据显示,2016、2017年这两年,慈溪市共发生1978起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就有927起,占47%。致人死亡的60起事故中,因未戴头盔致颅脑外伤或颅内出血而死亡的有48起,占比高达80%。

  “电动自行车在事故发生时,驾驶员往往都是头部着地。而头部作为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关键的部位,一旦发生严重碰撞,生命安全就会受到威胁。”慈溪交警大队逍林中队的石燕艳警官表示,今年来,他们中队共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1次,在高正电子科技等企业以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教育为主,学校的安全讲座则以非机动车行车安全为重点。此外,为了加大宣传力度,逍林交警中队的民警更多次开展路面宣传活动,在人流集中的地段,进行面对面宣传,重点讲解佩戴头盔及行车转弯“回头看”的重要性。其间,该中队分发《关于督促骑电动车员工戴好安全头盔的公开信》和《致广大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的宣传资料3万余份,收到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记者了解到,近日,慈溪市公安交警大队也向企业发出倡议,希望企业能够配合交警加强督促,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教育,希望通过警企共建,让佩戴头盔成为一个良好的习惯。

标签: 员工;安全头盔;头盔;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宣传;上下班 责任编辑: 吴盈秋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