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不久前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在甬企业在职人员读研,申请后最高可获得5万元的学费补贴。
记者注意到,学费补贴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在企业实际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3年以上,且符合报考专业招生条件的在职人员;与在甬企业(含部省属驻甬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宁波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时间不少于12个月(缴费计算时间截止到今年6月30日);所攻读的研究生专业应与本人从事的专业岗位对口,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
此外,补贴对象须通过2018年12月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博士研究生须参加统考或者“申请-考核”,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培养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或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高校以及行业专业排名全国前列的高校联合举办的硕士研究生培养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结合我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方向和《2015年宁波市人才指数报告》,人力社保部门确定了列入研究生学费补贴范围的学科及相近专业,包括新闻传播学、教育学、心理学、电气工程、生物医学技术、机械工程等60多个专业。
那究竟能补贴多少呢?企业人员攻读研究生毕业后,可享受学费50%的补贴,每人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已经享受市财政相关学费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补贴政策,同等学历只能享受一次学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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