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天眼”发现、查处违法偷倒建筑垃圾行为。
宁波日报5月29日讯 面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不少当事人心存抵触,置之不理、躲猫猫甚至是恶言相向……执法效果堪忧。如何才能在高效完成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的同时,规避执法冲突和失误?宁波一直在摸索。
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的推进,非接触性办案在宁波被越来越多地应用。记者了解到,宁波城管非接触性执法经验已引起住建部关注。特别是江北区的相关经验,获得了省市主要领导的肯定。
拒不认罚一走了之
“催告书”接踵而至
日前,老家安徽的王某给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打来电话,询问将被处以5万元罚款的缘由。
去年8月,王某暂居象山时,因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违法经营燃气,被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行政处罚,并因违反国家规定运输危险物质,被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拘留期满后,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到王某的临时住所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但王某认为已经接受过公安的拘留处罚,就罔顾法律拒绝接受行政处罚,拒签法律文书。
今年4月,王某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期限到期,执法人员再次联系王某时发现他已回到安徽老家。“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决定采取非接触性执法,依法将《履行义务催告书》以邮寄的方式投至其安徽住所,十日期满后将案件所有的影音资料、相关证据移送至县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说。
拒不认罚的“栽”了,一些心存侥幸的当事人也难逃法网。今年3月底,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湾头一工地的夜间施工行为进行立案。跟以往不同的是,这个案子由“电子眼”发现并全程记录,让当事人不得不承认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夜间施工的违法事实,等待他的是5万元以下的罚款。
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则通过非接触性执法,成功查处了一起工地违法排水案件。涉事工地位于中河街道科技路与春园路交叉口,案发时,执法队员发现工地污水经过一条软管直接流入市政雨水井内。考虑到该行为将污染水质、堵塞雨水管网,执法队员立即联系了雨水井养护单位和专业检测公司,三方共同在现场调查取证,构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高效办结了案件。
“以往,城市管理工作多为现场执法。如果当事人拒不配合调查取证、履行义务、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就无法顺利完成办案流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士说,很多时候,案子一拖再拖,只能不了了之。“2014年以来,宁波在江北、镇海、慈溪、海曙等地试行非接触性执法,积累了丰富经验,开始收到良好效果。”
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违法占用绿地停车行为作出立案处理。
破解“取证难”
避免正面冲突
非接触性执法,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利用一定的信息技术手段,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现场情况进行收集和记录,并形成特定的影像数据资料,以此为证据,经调查、审核、告知、执行程序后,对违法当事人依法给予处罚的执法方式。
从具体操作上看,需要用现场拍照、执法记录仪拍摄、调动监控及社区周边人员三方取证等方式,固定违法事实依据。这种执法方式,既解决了案件取证难、文书送达难的问题,又能避免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正面冲突。
“城管在日常执法中经常会遇到冲突,尤其是在查处流动摊贩无照经营、临街商铺跨门占道经营等案件时冲突更多。”据了解,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2013年至2015年三年间,平均每年发生暴力抗法事件100余起。
“执法冲突事件频发,不仅是对法律严肃性和权威性的严重挑衅,也破坏了国家职能部门形象,造成城管执法社会认可度低,进而导致执法队伍缺乏职业荣誉感,高素质的不愿来,优秀的留不住,形成恶性循环。”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任旗峰说。在行政处罚职权大幅增加、办案人员极度缺乏的情况下,为提高办案效率、促进公正公平办案,该局从2016年起在流动摊贩无照经营、临街商铺跨门占道经营、违法偷倒建筑垃圾、车辆违停毁绿等四类违法行为查处中全面启动非接触性办案模式。
记者日前来到江北区日湖花园门口,发现原本停得密密匝匝的公共停车位居然有了周转空间。“原先这里共有3家二手车店铺,商家为展示车辆,将沿路公共停车位全部占了。”白沙中队执法人员徐未军说,为解决这一矛盾,他们启动了非接触性执法模式,通过多种途径取证,将二手车店铺列入跨门经营管理范畴,并据此对屡教不改的3家店铺进行了顶格处罚。“现在,经营户将车辆停进了地下停车库,小区居民拍手叫好。”
2017年以来,江北区通过监控取证等“非接触”手段,破解跨门占道执法取证难、夜间执法人手不足等难题,实现当年城管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量、执法冲突案件量同比分别下降90%、73%。一度遭遇执法难的违法偷倒建筑垃圾行为已基本消除。
“办案过程中,我们以‘先提醒、后处罚’为原则,给予违法者主动整改的机会,规避了现场扣押物品、处以罚款等易激化矛盾的行为,缓解了当事人的抵触情绪。”任旗峰说,推行非接触性办案后,江北区暴力抗法事件大幅下降。在近年的全区年度机关民主评议中,该局的排名由长期倒数一下子跃居前列,并被评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先进集体。
推广“非接触”
三项保障不可少
“非接触性办案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其中信息技术设备保障是第一位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专业人士介绍,非接触性办案对前期违法证据的采集要求较高,因此需要借助信息平台、视频监控及执法记录仪等技术设备作为支撑。2017年年底,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500余路视频探头汇总完成,非接触性执法的“天网”基本铺就。其中,由住建部门共享的工地探头200余个,涵盖了区内53个在建工地;由公安和智慧城管共享的道路探头近2200个,涵盖了区域内所有主干道路和部分其他道路。
鄞州区也已布下“天罗地网”。智慧城管网络覆盖范围由原先的68平方公里扩展至现在的117平方公里,年内还将覆盖整个城区及周边9个镇区。在“四个周边”等市容秩序违法违规行为高发点位,设置高清监控探头123路,在内河截污井附近区域设置高清监控探头68路,共享公安系统约4000路监控探头。
此外,多地已实现一线执法人员100%配置执法记录仪。
执法数据库平台的建立,对提高办案质量也十分重要。“执法对象基本信息数据库建立后,执法队员发现违法行为,可由平台自行匹配识别是初犯还是屡犯,从而给出公正公平的处罚决定。”
部门联动保障到位与否,决定了综合行政执法的效果。就江北区而言,通过加强与法院联动,有效解决了违法当事人拒不缴纳罚款、行政处罚执行难的问题。目前江北区法院已对8起违法当事人不缴纳罚款的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收缴罚款(含滞纳金)11.26万元。此外,该区还将违法当事人未按时缴纳罚款的“不良记录”列入全国法院征信系统,对违法当事人起到了较强的震慑作用。
与公安联动,能有效突破取证难困局。目前多地城管已实现与公安部门的紧密合作。一方面,共享共用公安摄像头;另一方面,通过联动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下一步,宁波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非接触’执法领域,并逐步形成一套规范化标准化执法操作程序,完善相关制度,真正体现城市治理向7分服务、2分管理、1分执法的‘721’方式方法转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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