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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公布对防洪排涝“2020”行动计划推进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8年05月31日 14:26:19 来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记者 吴向正

  宁波日报5月31日讯(记者 吴向正)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日前向社会公布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市政府关于我市防洪排涝“2020”行动计划推进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自去年4月以来,市政府以建设“六大体系”为重点,以重大项目、重大专题研究为抓手,大力推进防洪排涝“2020”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积极有效,进展总体顺利。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当前流域防洪体系尚不完善,部分工程项目推进滞后,非工程性措施配套不足,资源要素保障面临瓶颈,“小雨大洪”现象越来越多,治水成本越来越高,治理难度越来越大,全市防洪排涝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任重道远。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全面深入地抓好防洪排涝“2020”行动计划实施,推动中央要求、法律法规规定、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审议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

  ——确保计划落地。认真落实市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决策部署,维护防洪排涝“2020”行动计划的严肃性,破难攻坚,抓紧实施关键性骨干性水利工程,避免出现因为某项工程建设滞后而影响全局的情况,维护规划刚性,强化综合规划与专项规划、市级规划与各区县(市)规划之间的衔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结合城市总规修编,及时完善甬江流域综合规划、甬江流域防洪治涝规划,提升规划的有效性。

  ——严格质量监管。始终将工程质量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规划设计、项目施工、竣工验收都要坚持高标准,建设标准、技术等级、运营管理都要保证高水平,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等都要做到严监管,确保把每一项工程都打造成为优质工程、安全工程、廉洁工程。

  ——坚持建管并重。水利工程要避免“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重视运管体制的探索创新,切实提高工程效用。要针对大规模标准海塘建设已经过去20年的情况,及时组织力量对全市海塘抗台拒浪能力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并根据排查情况做好维修加固,消除薄弱环节,避免因麻痹忽视导致灾害发生。

  ——加强系统治理。严格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系统管理和统筹协调,实行流域治水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调配,实现全市工作“一盘棋”。加强数字科技手段在规划建设、预测预警和指挥调度中的运用,从系统和全局的高度审视所采取的措施,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对现有工程性措施的总体成效,特别是对中心城区的防洪能力,进行一次系统性评估。加强中水回用,促进水生态保护。

  ——提升蓄滞能力。探索建设蓄滞洪能力占补平衡机制,整体提升山、地、湖、河、城综合蓄滞水能力,维持并扩大水田、湿地、林地面积,避免出现“小雨大洪”现象。加快规划建设蓄滞洪区,配套建立综合性利益补偿机制。严格涉水项目审批制度,禁止新占用水面,研究恢复历史占用水面,努力扭转水面率下降和在同等城市中偏低的局面,力争到2020年,水面率达到大市6.3%、甬江流域8.5%的省定规划目标。

  ——创新要素保障。加大防洪排涝工程资金保障力度,集中财力物力,确保重大项目如期完成。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多途径拓展筹资渠道,引导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努力缓解水利建设资金压力。内挖潜力、上争指标,积极研究提出水利工程建设用地指标管理建议,争取国家和省里支持,努力解决水利项目土地指标不足的困难。

  ——扩大社会参与。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防洪治涝主体意识,提高群众防灾减灾能力,避免出现“政府干、群众看”的状况。在全面实施“河长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社会化参与机制,加强小水利建设与小流域治理,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治水护水”活动,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治水,努力形成全民治水、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


标签: 防洪;排涝;宁波市人大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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