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脸、上衣和裤子都被路旁洒水车溅了一身泥)
下雨天路面湿滑,有些路面积水多,如果车辆开得太快溅起水花,稍不注意,路边行走的行人就得淋个“泥水浴”。这不,市民王先生今天就“中招”了。
今天下午,网友“ang1416”爆料称,在海曙高桥镇新丰路上南苑快捷酒店附近,有位洒水车司机开得飞快,也不管路边行人,人家好好走路的人,被泥水从头到尾溅了一身。老两口本来就急着出门办事,也只能回家处理。
随即,记者联系到爆料人王女士。她介绍,被溅一身泥的是她60多岁的父亲。
今天中午12点左右,她的父母结伴出门办急事,步行走到海曙区高桥镇新丰路和秀丰路十字路口一家超市附近,准备去乘坐地铁。当时路面有不少积水,一辆洒水车从两位老人身旁快速驶过。一方面因为车辆当时正在洒水作业,另一方面车速很快,“哗啦”一下,洒水车洒的水和溅起的积水飞溅而起,王先生从头到脚被溅满了泥水。
“洒水车速度很快,也没减速,我爸妈脸上、上衣和裤子上到处都是泥水点。”王女士说,“人好端端地走路被溅一身水,爸妈当时就很窝火。要投诉!太过分了,请相关部门管管洒水车司机。”
当时洒水车速度太快了,王先生夫妇并未看清车牌号。“爸妈还没反应过来,车就转弯开走了。”王女士说。无奈之下,王先生夫妇只能回家换掉脏衣服。“这来回一折腾,耽误了爸妈一个多小时。”
“事情不是很大,没想要报警,就是想找司机说清楚!开车要注意嘛!”王女士和家人非常气愤。但像大多数路人一样,虽然被行驶车辆溅得满身泥水,王女士父母只是埋怨几句,要跟司机理论明白。
但有些市民被溅水后则非常“较真”,主动出击,维护自身权益。
2015年3月10日有媒体曾报道过,因一辆小轿车车速过快,车轮带起的水花溅了宁波徐女士一身水,瞬间变成落汤鸡。徐女士当即记下车牌号,并报警。经警方协调后,车主向她道歉并赔偿洗衣费100元。
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帆介绍,车辆驾驶人的溅水行为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具体情况需根据车主是主观故意或是过失来判定。若为车主故意,则属于寻衅滋事行为,受害人可报案,并敦促警方立案调查,视情节轻重对其处罚。若属过失行为,受害方可记下肇事方的车牌号,向交警部门求助。
记者查询宁波天气预报发现,从今天开始降水将逐渐增多,本周雨水将断断续续持续到周日。宁波局部地区可能出现大到暴雨,路面难免会被雨水淋湿。遇到路边行人行走或路面有积水,车辆得注意减速慢行。否则溅起泥水,行人就要无辜“遭殃”。若情节较为严重,市民可记下车牌号报警维权,向肇事车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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