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甬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出台,这也意味着继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出台“31条惠台措施”后,“宁波版”惠台政策正式落地。
国台办、国家发改委今年2月28日出台的“31条惠台措施”,得到两岸广大台胞台商的点赞。我市此次出台《若干措施》,是贯彻落实国台办“31条惠台措施”的重要抓手。目前,厦门、上海等地已率先出台贯彻“31条惠台措施”的具体政策,宁波作为全国对台工作重点地区,理应在落实“31条惠台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有力度、有影响力的惠台举措,使宁波对台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我市《若干措施》的出台工作也因此受到国台办、省台办以及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
“这次宁波发布的惠台措施干货满满,既紧贴中央政策,又结合地方特色,可操作性强。”市台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若干措施》涵盖台湾同胞来甬投资、甬台贸易、甬台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台湾同胞在甬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台湾同胞在甬居住生活等5个方面内容,共80条措施,涉及全市40多个部门与中央直属单位的职能工作,其中62条有新突破,是“升级版”惠台措施。
惠及台湾同胞措施有新突破
我市出台的《若干措施》是在贯彻落实国台办“31条惠台措施”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进行充分延伸拓展的结果。《若干措施》共80条,其中国台办“31条惠台措施”中的18条独立表述,另13条融入其他条款,有62条在“31条惠台措施”基础上有所突破,并有27条为我市独有措施。
《若干措施》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31条惠台措施”内容,力求各项举措内容具体、操作性强。一是充分结合浙江、宁波已颁布实施的涉台政策文件,如《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实施意见》等,并对其中部分内容加以丰富。二是立足我市全力打造外贸强市的发展要求,发挥我市对外贸易优势,提出甬台贸易方面的惠台措施,在通关、检验检疫便利化等方面加以扶持。三是着力于吸引台湾各类人才来我市工作学习生活。欢迎台湾科研人员、教师、医生、律师、文艺工作者、养老服务业者等各类人才来我市就业创业,并可同等享受我市各类人才奖励与补贴政策。四是《若干措施》关注台胞在宁波学习就业生活等热点问题,逐步为台湾同胞提供与宁波居民同等待遇,在就医、就学、旅游、办证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推动台商台企参与宁波建设
宁波市多年来持续深化对台经贸合作,截至2017年底,累计批准台资企业2615家,成为全省台商投资最为集中的地区。去年宁波市对台湾地区进出口458亿元,台湾地区是宁波第一大进口来源地和重要的贸易伙伴,宁波口岸进口原产于台湾的ECFA项下货物总量已连续多年排名大陆口岸首位。近年来,为有效扩大台商在甬投资、吸引台湾人才来甬,我市出台了《关于扩大和深化甬台经贸合作服务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
本次出台的《若干措施》鼓励台商台胞进一步参与宁波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建设,共享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一是《若干措施》提出鼓励台商台胞参与宁波“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等平台建设,支持台商来宁波投资符合我市产业体系的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项目,既有利于宁波经济社会良性发展,也为更多台企台胞来甬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二是鼓励台商台企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广泛。《若干措施》明确提出鼓励台商台胞在宁波开展科技孵化、风险投资、基础设施、检验检测、金融服务、医疗养老、旅游会展等行业领域的经营活动。三是《若干措施》结合台资企业发展现状,提出的台资企业用地政策、融资政策、创业扶持政策等,有助于台资企业降低经营成本,转型升级。四是《若干措施》提出的遴选专家律师组建宁波台企台商法律服务团、加强对重点台资企业的海关重点帮扶和信用培育等,为台企台商在甬投资贸易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若干措施》还提出,协助台湾地区从事两岸民间交流的机构申请两岸交流基金项目;宁波市财政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来宁波举办活动的两岸青年交流项目予以资助;鼓励台湾高水平名校名院名所落户宁波,鼓励台湾教师来宁波高校任教,鼓励台湾文艺工作者进入宁波的文艺院团、研究机构任职或研学,鼓励台湾同胞加入宁波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类专业性社团组织和行业协会,参加相关活动;台湾同胞在宁波创办各类文化企业,享受和宁波文化企业同等文化产业政策。这些都将推动台胞台企参与宁波建设,进一步深化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为在甬台胞提供同等待遇
市台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出台的《若干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切实回应了广大台胞台企的诉求和期盼,充分体现了“两岸一家亲”理念,着力为台湾同胞来甬学习、实习、就业、创业、生活等提供与宁波居民同等待遇。
台湾各类人才来甬就业创业同等享受宁波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政策待遇;在甬台胞在公共文化服务、职业资格考评、各类荣誉评选等方面可享受和宁波居民同等待遇;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宁波接受义务教育享受市民待遇,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优秀台湾大学生可享受台湾学生奖学金;每年为台湾同胞提供不少于1000个就业岗位;每年接收100名台湾大学生开展暑期实习活动……我市出台的这些惠台措施让台湾同胞得以分享大陆发展的机遇,为台湾同胞在我市学习、创业、就业创造更好条件。
台湾同胞在甬居住生活也将享受到更多便利。在宁波的台湾同胞及其家属享有与宁波居民同等就医待遇。在宁波就业的台湾同胞可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办理流程等与宁波职工保持一致。各级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向台湾同胞开放,台湾同胞享受与宁波居民同等公共文化服务待遇。台湾同胞可在宁波申请一次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当场取证;台湾同胞可以在宁波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及其他机动车业务,享受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年满70周岁的台湾同胞,可享受乘坐宁波市内公共交通设施相关优惠;台湾同胞享受与宁波居民同等景点游览优惠政策等。
“为了确保《若干措施》有效贯彻落实,我市对每项具体措施都明确了相关责任主体,并将在年底前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确保惠台政策‘蛋糕’不仅‘看得到’,而且让台企台胞真正‘吃得到’。”市台办有关负责人说。
记者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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