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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了多年的女儿不是亲生 鄞州这起官司让人一声叹息
2018年06月22日 15:00:43 来源: 甬派   记者沈之蓥 通讯员尹杉

  人生有时太像电视剧,那些往往觉得不可能的事,却真实地发生在身边。

  鄞州的史先生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离婚后,他全身心照顾患病的女儿,一个鉴定结论令他措手不及——孩子竟然不是自己的。

  对此他难以接受,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并赔偿抚养费损失。

  事情要追溯到2012年,他结识了在宁波打工的外地女孩小霞,双方互生好感,经过半年的热恋期,两人正式登记结婚。

  婚后没多久,两人因琐事争吵,小霞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史先生遍寻无果。

  一年后,小霞回来了,同时还抱回来一个女儿。

  小霞说,这是他和史先生共同的孩子。史先生推算了一下时间,觉得应该是自己的孩子。

  久别重逢,史先生非常开心。只是温馨的日子没过几天,双方又因生活琐事时常争执,最终,这对结婚才一年多的夫妻选择了离婚。在鄞州法院法官的主持下,两人调解离婚,同时双方私下签订了一份抚养协议,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每年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因为女儿从小被诊断患有脑瘫,几年来,史先生和父母跑遍了宁波各大医院,寻求医治方法,可惜收效甚微。

  女儿3岁的时候,他想给孩子报户口,为此,带女儿去做了亲子鉴定。

  鉴定机构作出了双方并无血缘关系的结论,这一鉴定结果如晴天霹雳。

  孩子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对于这个消息,一家人难以接受。

  2017年,史先生向鄞州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由前妻小霞自行抚养孩子,同时终止之前签订的抚养协议,并要求前妻赔偿这些年的实际抚养费8万元。

  小霞自从离婚后,再未出现过,也没有出庭,法院依法予以缺席审理。

  审理过程中,法院对史先生与孩子的血缘关系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排除二人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法院判决孩子由被告小霞抚养,双方的抚养协议终止,被告赔偿原告抚养费损失8万元。

  今年5月,判决生效后,史先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鄞州法院执行局的石法官接手了这起特殊的执行案件,并冻结了被执行人小霞银行账户8万元。

  在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法官找到了暂住在出租房里的小霞。

  小霞犹豫再三后,同意领回孩子。

  小霞说,孩子患病,24小时需要有人照看,她在宁波打工,只能将孩子送回贵州老家交由其母亲抚养。

  当天下午,史先生和父母一起抱着孩子来到小霞的住处。双方交接时,除了那个懵懂可爱的孩子,所有人泪流满面,悲伤的情绪弥漫在小小的出租屋。

  考虑到小霞的生活难处,史先生经与父母商量后,主动取了5000块钱交给小霞。

  “毕竟是夫妻一场”,史某感叹。

  考虑到小霞家中困难,平时靠小霞一个人在宁波打工挣钱接济家人。

  石法官为小霞申请了司法援助与司法救助,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帮助小霞和孩子,改善她们的生活。同时也提醒小霞,回到老家后,要及时申请当地的残疾儿童补助。

  “对于两方的家庭都是一个全新的开始。相比简单地办结一个案子,我会更多地考虑当事人以后的生活,替他们想想后续有没有更好的办法。”石法官说。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标签: 孩子;抚养;先生;血缘关系;法官;法院;离婚;女儿;抚养费;宁波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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