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村书记朱剑君(右一)与到场专家进行乡村振兴话题研讨
万华村紫薇花海
不久的未来,乘坐飞机的市民在飞机起飞降落一瞬间,透过舷窗往下看,一定会被眼前数百亩紫薇花海所惊艳。
海曙区横街镇万华村,是个拥有2000多本地居民的村子。这里有着江南村庄的风貌,大片的农田,周边见得到零星的工厂,闲适的环境,与其他村庄没有太大出入。不过,不是所有乡村都像万华村一样,拥有千亩荷花、紫薇等品类的花田。面世只有两年多的花田逐步成为花海,是万华村朝着“美丽乡村”典范而努力的重要一环。
广种花田建新农村
眼前能够看到的地方,都是紫薇花,这种感觉犹如置身花海。事实也的确如此。就在鄞县大道西段,有这样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小村庄——万华村。8月没到,这里已成了一大片花海。
近500亩在酷暑中绽放的紫薇花,就在距离万华村村委会南侧不远处。紫薇花海与远处的蓝天白云相接。这是宁波面积最大的一片紫薇花田。而在两分钟的车程外,便是多达600亩的荷塘。大片荷花在荷叶的簇拥下舒展开放,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非常具有视觉冲击力。栎社机场的飞机起降时,只要乘客有心向下看,便不难发现繁花盛开的美景。
原本万华村是个较为典型的“水乡”,不少村民以蔺草加工为生。蔺草加工会带来环境问题,雨水多的年份还会影响收益。从农业经济发展的根本出发,万华村党支部书记朱剑君邀请农业专家,实地调研和检测后,得到了种植水生植物的发展方向,且能够形成特色产业链。古诗里“接天莲叶无穷碧”的景象,在这里变成了现实中的美景。
摘掉贫困的帽子不容易,青壮年往往外出打工,要想留住人,能带来经济效益的产业必须存在。以花田为载体,从农业入手,实现新的农业产业化,为新农村建设铺路。
在困难中砥砺前行
少年时迁离万华村的朱剑君,没想到在40多年后,又会回到家乡。万华村是由原来的徐王村、象南村、广展村合并而成,全村共有11个自然村。朱剑君表示,之所以回到这里,是因为“我生在这里,现在村民们生活水平并不太好”。
朱剑君从4年前到任,直到现在,仍在为此努力。在宁波市委组织部、市规划局、市农科院等部门的帮助下,花田已经成型,300亩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内容也将更为丰富,集生产、教育、旅游等功能为一体。“下半年我们要引进红色的梨、金色的苹果还有冬桃。所谓‘北果南移’。”朱剑君说道。
万华村原本近3000名村民,加上外来人口就达到上万。当村书记四年来,朱剑君带领村干部,做了大量规划,
“说真的,我们的村务人员工资确实不高,也是一部分人工作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一些项目仍搁置至今。比如说,村里基础设施成为瓶颈的情况下,‘四桥二路’的建设,原本已经获批,但资金仍没能到位。”朱剑君说道。
村里最大规模的古建筑——一座在几十年前担任学校功能的清代古祠堂,已经基本修缮完工,即将成为村里的文化礼堂。欠工人的费用却始终结不了,还是资金没能到位。村内设施改建规划蓝图有了,而一条铁路的规划涉及到万华村。铁路不能规划好,万华村新农村建设相关的系列项目便不能动工……很多事情都只是开了个头。“我自觉没有做好(村支书)。这是我出生的地方,真心希望能为这里的村民做一些实事,带来实惠,改善生活。”
正打造“向往的生活”
都市生活节奏快,周末节假日里,到山间田园放松心情,已经成为一种时尚,一种让节奏放慢的生活方式。慢生活的理念下,旅游、民宿等产业,在多个地方已经给当地人带去效益。万华村也在静静期待蜕变的那一天。
从观感上讲,这个距离市区不远的小村庄,有了点世外桃源的意思。清澈的河水从民居间流过,上百年到数十年的村屋依然保存完好,由于年轻人外出做生意、务工,真正留下来的大多是老人,仍保持一种朴素的生活景象。而没有太多的经济来源,也形成了不小的困扰。本来,在朱剑君的设想当中,荷花、水仙等,仅种植便可以创造收成。更重要的是景观带来的周边产业。11个自然村,11个景点的设想仍无奈停留在纸上。不过现在并非没有收获:大片荷花绽放之际,树阴当中蝉鸣不已,还不时有白鹭在花田间闲庭信步……
朱剑君有次去马来西亚旅行,看到了萤火虫花海为主题的景观项目,不禁有点神伤。“景色与过去我们村子相比,很一般,门票还贵得很。小时候我们常常见到的景象,竟然要去国外看。”朱剑君说。而万华村打造萤火虫花海的计划也被提上日程。
打破昼夜分界的景观,是萤火虫花海,而万华村还要实现“四季花香”。现在无论紫薇还是荷花,都无法在一年四季绽放,引进更多花的品种特别必要。将来的万华村里,不仅四季有花,小河还会映着水乡民宿的倒影,农副产品更为丰富。春秋时节,跑友来万华参加围绕花海的迷你马拉松;车友们可以自驾来此露营,享受房车基地和汽车电影院;结合万华传统和特色的“婚姻会馆”也将落成,花海将成为新人们婚纱照的美丽背景——一切的畅想,都基于万华村的现有规划,而这在不远的将来都要变成现实。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