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退款的字条
“我在宁波剑光明汽车销售公司看中了一辆越野车,对方承诺可以先下定金,如果遇到其他店出更低的价格售卖同款车时,可以退定金。”昨日,家住鄞州的陈女士打来电话称,她在别家店里看到同款的车子,价格比剑光明公司还要低时,想把定金退回来,但剑光明汽车公司反悔了,不肯退还定金。
买贵可退定金,商家却反悔了
今年7月,家住鄞州区的陈女士和丈夫想换一辆汽车,考虑到前一款汽车性价比较高,所以,陈女士全家决定新车还是购买同一品牌。
在位于海曙区鄞州大道附近的宁波剑光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汽车展示厅,一款白色的越野车吸引了她,但看到裸车价要14.38万元,陈女士有些下不去手。见陈女士犹豫,销售人员将汽车价格优惠至12.28万元,但并没有彻底打动她。
“这时候,销售人员向我承诺,可以先付下定金,如果遇到别家店卖得比他们便宜,定金可以退还。”陈女士见状并没有反对,当即付下了5000元定金,并要求销售人员将此承诺写入了合同中。
付完定金后,陈女士与丈夫在鄞州下应街道附近的一家汽车经销商处看到了同款同色的越野车,其优惠价只要12万元,这比剑光明公司的优惠价还要便宜2000多元。
“我当时就决定买下应这家店的汽车,同时也向他们付了定金。”签完购车合同后,陈女士再次来到剑光明公司,要求对方退还定金。
就在陈女士等待退款时,下应附近的那家汽车经销商却打来电话称,车子不卖了,原因是剑光明公司向汽车生产厂家反映,车子定价过低,要求其不能将新车出售给陈女士。
与此同时,剑光明公司也告知陈女士,想退定金,单凭下应方面的销售合同和之前该公司所写的字条还不够,另外需要陈女士将同款车型从下应方面提至剑光明公司,经公司认可后,才能退款。
商家:想退定金先把新车提过来
昨日中午,记者与陈女士来到位于海曙区鄞州大道西段附近的宁波剑光明汽车销售公司。
“我们说过了,不是不退(定金),车子(指下应方面提供的新车)去提来,合同是说不准的。”该公司负责销售的金经理告诉记者,“公司规模比较大,不差这点定金。你只要车子去提来,自然会有发票等一些东西,(金额)自然会很正确了。”金经理仍然坚持以“提车验发票”形式退还定金,他还告诉记者,合同之所以“说不准”,是因为怕有伪造合同。
至于两家经销商为何会出现价格差,金经理表示,不排除同行恶意竞争。
对此,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华表示,根据陈女士提供的合同来看,商家明确给予了“买贵退定金”的承诺,尤其是同意退款的字条,商家明确同意退还客户5000元定金,而且还加盖了该公司的业务公章,说明该承诺真实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至于陈女士该如何维权,王晓华律师说,陈女士可以先向属地消保委进行反映,由对方出面进行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功,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