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张颖)建筑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有多复杂?可能要经过超过5个以上的部门进行各自的行政审批。
今后,我市建筑工程项目审批将打破这种现状与僵局。
9月1日起,《宁波市建筑工程项目联合测绘实施办法》、《宁波市联合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规定》、《宁波市联合测绘名录库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
三法同发,意味着未来在宁波市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建筑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涉及的测绘中介服务领域推行联合测绘,涉及部门有规划、行政审批、发改、住建、国土、公安、财政、综合行政、防空、气象等部门。
这也是深入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市建筑工程项目“竣工测验合一”工作的深化。
何为联合测绘?
联合测绘是将建筑工程项目的土地、规划、房产、绿化、人防、消防等行政审批所需的全流程测绘中介服务整合为一个项目包,由一家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或者提供中介一站式集成服务的机构承担。
其中,2018年7月1日(含)后出让或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建筑工程联合测绘,按浙江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 1152-2018)执行;
2018年7月1日前的建筑工程联合测绘,涉及土地、规划、房产、绿化、人防的,仍按原标准规定执行,但涉及消防的,按浙江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 1152-2018)相应条款执行。
涵盖内容
联合测绘主要包括建筑工程项目前期的规划定线放样、房产预测绘,竣工阶段的规划核实测量、绿地核实测量、用地复核测量、人防核实测量、消防核实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和房产实测绘等。
值得注意的是,土地勘测定界(测绘)不纳入联合测绘范畴,由政府购买中介服务。
各部门职责
联合测绘中,各部门配合无间且各司其职——
市审管办会同市规划局(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负责联合测绘的组织协调,具体负责网上中介超市建设、管理,协调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中介服务机构的考核评价工作;
市规划局(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负责联合测绘的统一监管,组织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具体负责联合测绘中规划测绘的标准统一、业务指导、监督落实等工作;
市国土资源、城管、人防、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各分项测绘的标准统一、业务指导、监督落实等工作,并做好联合测绘相关管理工作;
各区县(市)审管、规划、国土资源、绿化、市政公用、人防、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应职责,负责落实辖区内联合测绘相关工作。
资料图
中介服务机构可从事联合测绘
按照“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凡符合条件规定的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均可从事联合测绘活动,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分割、封锁、垄断测绘市场;联合测绘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才能参与联合测绘:
◎在本市注册的法人单位,以及经测绘资质备案的外地单位;
◎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应当包含工程测量和不动产测绘。其中工程测量应当具有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及地下管线测量专业子项,不动产测绘应当具有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专业子项;
◎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测绘师;
◎单位或法人在1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的。
此外,联合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从事联合测绘活动:
◎1年内有不良信用信息的;
◎无合法有效测绘作业证的;
◎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的。
制定有处罚负责制度
据悉,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建立联合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网址:http://www.nbxzfw.gov.cn,下称名录库),测绘中介服务机构自愿注册经核实后进入名录库。
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对测绘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测绘成果在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的,由测绘中介服务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名录库中的测绘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移出名录库:
◎不具有《测绘资质证书》及相应专业的;
◎无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测绘师;
◎单位或法人1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此外,联合测绘成果质量被法定测绘质量检验机构判定为不合格的,其签字的注册测绘师暂停执业半年。具体如下:
市和区县(市)审管、规划、国土资源、绿化、市政公用、人防、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对发现的联合测绘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约谈、通报、查处等形式,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市和区县(市)审管和规划部门应当依托“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专项督查制度,加强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考核,对发现的拖拉推诿、故意刁难、效率低下、歧视或拒绝接收联合测绘成果、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割据垄断市场等行为,应当启动追责机制;对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移交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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