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事业干部李赣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今天(8月21日)上午,市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清廉宁波”发布通报,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事业干部李赣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通报,2018年5月,经中共宁波市纪委、宁波市监委指定管辖,中共北仑区纪委、区监委对宁波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工业和能源处事业干部李赣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赣祥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李赣祥身为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中共宁波大榭开发区机关党委决定给予李赣祥开除党籍处分,宁波大榭开发区服务业招商中心决定给予李赣祥开除公职处分,北仑区监委将李赣祥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审查调查期间,李赣祥在悔过书中反思,自己作为一名党员,理想信念缺失,法律意识淡薄,权力观念错误,生活上追求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照党章,发现自己未履行基本义务,不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刚开始时以为吃点拿点是小事,不会有人知道,也不会被抓,久而久之,就犯了大错,辜负了党和国家多年的培养、单位领导的信任、父母的养育、家人的期许,感到刻骨铭心的疼楚和后悔。李赣祥表示真诚接受党纪国法的处分和处罚。
李赣祥简历
李赣祥,男,汉族,1975年6月出生,江西赣州人,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97.07-2005.10浙江金甬晴纶有限公司化工车间技术员,转运班长,车间主任助理;
2005.10-2006.12宁波北仑环保工业固废处置站筹建处生产主管;
2006.12-2009.03宁波北仑环保工业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
2009.03-2012.10宁波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业干部;
2012.10-2018.05宁波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事业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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