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从8798辆机动车到如今近260万的机动车保有量,从手动控制的信号灯到机器人交警上路指挥交通,从昔日车管业务窗口排长龙到“最多跑一次”经验在全国推广,公安交通管理见证了甬城翻天覆地的变化。今天,让我们看看宁波交警这40年来“路上的那些事儿”——
从让人跑到让数据跑 “最多跑一次”的承诺
卢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管所监管中心民警)
1989年,我到了市车管所考试科,参与车辆驾驶人考试管理工作。那时候,宁波的司机基本都是职业驾驶人,每天到车管所办事的人络绎不绝,而且一个窗口办一件事,办事大厅里一眼望去每个窗口前都排着长长的队伍。
近年来,在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我们出台了更多便民服务举措:在应用好“12123”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的基础上,重点构建“阿拉警察”APP、“宁波交警”微信公众号等网上平台,向530万用户提供车管业务网上办理、交通违法网上处理缴款等服务;打通与环保、国税、医疗、保险、治安、出入境等部门和警种数据,让群众少跑腿……
就拿车辆上牌来说,以前上牌前需要先开车到检测站验车,然后到国税局提交车辆购置税,然后带着购车发票(旧车还需要到旧车交易市场开具交易发票)到车管所填写申请表、拓印车架号等等。现在,只要手续齐全,车主把车开到一个上牌点就能办理所有业务。
道路设施不断完善,市民安全出行有保障
吴雄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机动大队原大队长)
1980年12月,我从海军退伍成为了一名交警,在永宁桥(现在的兴宁桥)站岗。当时的宁波,城区小,道路又窄又破,岗亭也只有10个左右。有岗亭的地方,自然就设置了信号灯。
1983年前,我们的信号灯是手动控制的,工具很简单,一个控制盒,中间布置一个简易开关,控制盒与信号灯之间连接一根电线。交警在岗亭里时刻关注路口的车流量,向左或向右拨动开关,控制东西或南北方向的车流。
这之后,信号灯控制器高级了一些,变成半自动。我们只需要在控制器里设置好每个方向的红灯秒数,哪个方向车流量多了,就往哪个方向拨动一下开关,时间一到,开关自动弹回。
到了1990年5月,全市第一台使用电子计算机程控的交通信号仪在江北加油站附近投入使用。此后,信号灯控制从半自动变成了全自动,警力终于解放出来了。
除了交通信号灯,交通隔离栏的变化也很大。1983年11月,宁波市首次在中山东路和江厦街设置了长达1300米的安全隔离栏,以后逐年又在灵桥路、长春路等地相继设置隔离栏,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市容美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再后来,宁波市有了“绿波带”,在车流不是很密集的情况下,驾驶人只要控制好车速,就能一路绿灯。还有“潮汐车道”和“可变车道”的应用,也有效地缓解了部分路段的交通拥堵问题。
“互联网+”交通 “黑科技”助力交通大发展
胡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科技处副处长)
2000年,我大学毕业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入职培训,就来到了交警科技部门。当时只有车管所有一个用于车驾管业务的小型局域网。而我们科研科的工作,就是维护这个小型局域网,另外就是开发一个车牌查询系统,用于查询车牌属于谁。
2001年,我们建立了交通科技发展两大系统的雏形: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和智能交通系统。我们搭建了公安网,全面推广车辆、驾驶人、违法、事故四大系统,后来发展出了移动警务、车管系统、事故处理等各项系统;从澳大利亚引入了SCATS系统,电子警察和现在中山路上的各种“黑科技”都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近年来,宁波的交通科技更是突飞猛进:依托移动互联网,构建“阿拉警察”APP 、“宁波交警”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服务窗、互联网门户网站四大平台,同时还接入12123平台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并通过投入自助处理终端大力推进车管、违法等业务的自助式处理,改变以往的窗口模式,建成互联网便民服务系统;建设“鹰眼”系统,安装500万像素以上高清摄像机,并实现全城覆盖;开发建立大数据集成平台,为公众出行提供交通信息服务。至此,智慧交通“大脑”成形。
从出警要搭“顺风车”到“一站式”处理事故
王兴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事故处理大队大队长)
1985年,我从学校毕业后进入了市交通局下属的交通监理处工作,从事交通事故处理业务指导工作;1987年9月,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我们原来178名交通监理人员全部转为公安交通警察。
上世纪80年代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全科(事故处理大队的前身)的警车仅有用于现场勘查的一辆吉普车,摩托车也不多。最开始执勤的时候用车十分紧张,大部分都是靠自行车,常常要搭“顺风车”去事故现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之前,交通事故必须要有交警现场处理。但随着机动车数量增加,事故处理民警每日接警量增多,有时候根本跑不过来。对于当事人来说,处理交通事故步骤繁琐,当事人首先要预约、等待民警到场,在事故纠纷调解过程中还有保险理赔、法律咨询等需求,需要当事人来回奔波。
近十几年来,我们经过不断探索创新实践,逐步建立起交通事故纠纷“五位一体”综合调处服务机制,从申请各种调解到司法确认、保险理赔、民事诉讼、法律援助、申请强制执行,所有程序都能够在交警事故处理部门的事故处理窗口完成,当事人真正享受到了一站式、一条龙的服务,省去了来回奔波之苦。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