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宁波 正文
港航物流业抢占下一轮产业风口
2018年09月14日 09:28:22 来源: 宁波日报 记者 包凌雁 通讯员 宋兵 王珂琦

  今年6月7日,宁波市政府正式发布16+1贸易指数。(李聪 包凌雁 摄)

  作为全国唯一的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宁波拥有国内首家航运专业保险法人机构——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宁波航交所、“铁大大”、“世贸通”等一批创新型航运服务信息平台;国家发改委和市政府联合发布的海上丝路贸易指数被列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

  但是,这一切还远远不够。《新华·波罗的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指数报告》显示宁波舟山港在港口吞吐量上长期位居第1位,但在综合排名上连前十都进不了。

  差距就在于以航运金融、航运保险、法律、信息为代表的中高端航运服务业。它既是衡量一座港口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内容,也是由大港迈向强港的必由之路。新一轮港航物流业发展补助资金前日公布,与过去政策“面面俱到”不同,新政策有重点有倾向,目标直指高端航运业。

  航运+数字 弯道超车

  近日,我市首次面向全球试运行发布“宁波港口指数”。该指数基于宁波港口经济监测平台中企业大数据编制而成,包括港口景气指数和港口企业信心指数两大重要指标。上半年数据显示,两者均值分别为112.39、109.44,同比上升4.05%、2.25%。

  近几年,我市致力于推动“港航经济”与“智慧提升”的深度融合,提升港航经济监测水平,不断完善宁波港口经济、航运经济监测平台功能,提升宁波港口指数、宁波航运经济指数、海丝指数等系列指数质量,努力扩大在国内外的应用度和行业影响力。目前我市已形成了“航运”+“港口”2个子平台和5条海丝系列指数的总体格局,使宁波在港航业数据监测与分析方面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互联网的风口之下,数字航运有望成为我市‘弯道超车’的突破口”。市发改委服务业处处长朱勤奋认为。目前我市对投资3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对初创期的互联网航运企业建立重点平台企业联系制度,帮助他们对接资本市场。

  平台+航运 风生水起

  十年耕耘,位于东部新城的宁波国际航运物流产业集聚区已崛起一个辐射全球200多个主要港口的现代航运服务集聚区——在以环球航运广场、东南大厦、国际航运服务中心3幢大楼为核心的周边3平方公里范围内,集聚了1200家航运服务企业,形成了独特的航运物流产业集群优势。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作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一种模式,产业集群已成为世界上引人瞩目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全球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都将培育航运产业集群作为建设航运中心的一个重要抓手。对此,宁波市物流协会秘书长魏学敏深有感触:国际上,如伦敦、新加坡等著名的国际航运中心,都十分注重发展高端航运产业集群,尤其是伦敦港,吞吐量不是很大,但是地位不可动摇。在国内,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初具规模,甚至连中西部的成都、武汉等城市也后来居上,航运物流产业集聚发展风生水起。

  前有标杆,后有追兵。为了让航运集聚区再上台阶,我市也抛出了诱人的橄榄枝:对经认定的港航物流集聚区,给予集聚区运营商一次性400万元奖励;通过市级示范物流园区认定的,对园区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宁波市“十三五”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宁波将规划建设1000多个重大项目,总投资达到2500亿元,其中包括建设51个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9个综合物流园区,基本形成资源配置效率高、辐射带动能力强、国际化市场化制度体系完善的国际港航物流服务中心。

  航运+转型 做大做强

  “宁波的港口一流,航运物流企业多,但最大的问题就是缺少龙头企业。”朱勤奋介绍,宁波现有港航物流企业9000多家,但其中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只占6%。此外,国家5A级物流企业只有1家,远远落后于国内其他同类城市。宁波企业在航运金融、航运交易、航运保险、海事仲裁方面发展也严重滞后。

  为支持港航物流企业转型升级,我市对申报年度被评为国家3A、4A、5A级物流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上缴税收200万元以上,且两项指标较上年度均增长10%(含)以上的企业纳入高成长培育计划,同时在市级财政增收统筹部分中,对其实际贡献的超额部分全部奖励给企业。

  据了解,我市170家物流企业中大多为3A和4A级企业,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个体运输户,一辆车挂靠一家企业。“这次新政鼓励小而散的个体运输工商户升级为物流企业,也按照已出台的相关政策给予专项支持。”魏秘书长认为,鼓励转型,鼓励创新,将是航运物流发展的主要方向。

标签: 宁波;航运;物流企业;港航;贸易指数 责任编辑: 金林杰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