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宁波市正在进行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不少老旧小区的环境质量正在逐渐改善,但部分老旧小区的屋面仍存在违法搭建、屋面破损、设备杂乱等问题,影响建筑屋面的整体形象。
昨天,记者从市城乡争优办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建筑屋面整体形象,改善城市环境,根据日前出台的《宁波市城市建筑屋面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和《宁波市城市建筑屋面整治提升实施指引》,我市启动建筑屋面整治,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实现建筑屋面的净化、美化。
5种方式
改善屋面整体形象
建筑屋面,又称“第五立面”,是城市重要的风景线和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载体。此次屋面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纳入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范畴。
行动方案整治目标是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绕城高速以内重点区域、高架沿线区域内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商业办公楼等屋顶整治,各区县(市)完成中心城区核心区内重点区域屋顶整治。建筑屋面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经整治后的屋面变得整洁有序,破损屋面得到修复,屋面环境得到明显净化、美化。
整治提升通过哪些方式进行?根据行动方案,此次整治提升方式采用净化、绿化、坡化、彩化、亮化“五化”方式进行。
“净化”包括清理、冲洗屋面,消除屋面杂物,拆除违法搭建物;对因使用需要放置于屋面的物品、设备进行归类,有序摆放;对破损屋面进行防漏处理、隔热板修补等。
“绿化”是指在技术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公建类的上人屋面种植植物,进行绿化或设置屋顶花园,高层住宅屋面有条件的也可进行绿化改造;为充分调动各建筑物产权人的积极性,研究制定屋面绿化鼓励政策。
“坡化”指对多层住宅建筑房屋结构承重符合技术要求的,可因“顶”制宜实施“平改坡”改造,改造后色彩应当符合建筑物和周边建筑物整体色彩要求。
“彩化”是指对公建类不上人屋面或不具备绿化条件的上人屋面,以及不具备平改坡条件的多层住宅,按照城市建筑色彩的规划管控,采取喷刷涂料、更换屋面材料、铺设人工草坪等方法对建筑屋面色彩进行规范。
“亮化”是指按照城市建筑亮化工程实施要求,对建筑屋面实施夜景照明工程。
明确
建筑屋面整治时间表
行动方案明确了我市建筑屋面整治时间表。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底前,为调查部署阶段。海曙、鄞州、江北各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提升项目,结合已经开展的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启动屋顶整治试点工作,启动三江口核心区和南环高架(至栎社机场)沿线重点区域整治工作。
2019年12月底前为全面启动阶段。2019年6月底,完成三江口核心区和南环高架(至栎社机场)沿线重点区域整治工作;2019年12月底完成环城南路高架-机场路-世纪大道-北外环围合区域屋顶整治,各区县(市)启动中心城区核心区内重点区域屋顶整治工作。
2020年12月底前为整治推进阶段。该阶段将完成绕城高速以内重点区域、高架沿线区域屋顶整治,各区县(市)完成中心城区核心区内重点区域屋顶整治工作。在净化治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对屋面进行美化提升;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重要区域、核心部位和重点路段的巡查防控。
行动方案明确,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老旧住宅小区屋面整治同步纳入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公共建筑、商业办公等屋面改造体现“共同缔造”的原则统筹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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