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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精细化管理系列调查报告:犬类管理 一个亟待破解的难题
2018年10月23日 09:42:05 来源: 中国宁波网  

  民警正在查看《养犬登记证》。 (张昊桦摄)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空巢”现象的加剧,养犬热逐年升温。随之而来的问题不少,如无证养犬、遛狗不牵绳,犬类随地便溺、乱吠影响居民休息甚至咬人致伤等等。

  可以说,“狗患”已成为很多城市的“难言之隐”,进而引发各种“人与犬”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最后升级成社会热点事件。在治理“狗患”的呼声日益高涨的今天,如何协调各方诉求,已成为城市管理的重中之重。

  “狗患”频发亟待治理

  最近,发生在我市高新区的一起因邻里间养犬纠纷引发的恶性案件,在网络上掀起了关于城市“狗患”问题的讨论热潮。

  无独有偶。6月25日,我市一位保安大叔因狂犬病去世。两个月前的一天,他帮助一只小宠物犬摆脱了树枝的羁绊,没想到它一脱身,反过来就咬了他一口……据宁波华慈医院透露,今年以来,前往该院犬伤门诊就医的人数不断增加,上半年就达到11545人次。由此推算,宁波市每年犬伤就诊人次超过10万。

  可以说,各地频发的“狗患”,已到了亟待治理的地步。来自宁波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的数据显示,从去年10月12日至今年10月11日的一年时间内,政务热线共收到与养狗有关的投诉938起。

  公安部门的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今年年初到现在,市区限养区(即海曙、江北、鄞州、高新区)涉犬类报警总数已近5000起,其中引发纠纷矛盾的1098起,求助咨询的2445起,举报投诉的314起,其他情况1133起。

  历史“欠账”有待解决

  事实上,自2004年11月1日《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施行以来,我市每年开展集中整治。今年5月,公安部门已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9月又开启了新一轮整治。年年整治,总体效果却有限。究其原因,主要是历史“欠账”过多,导致了今天的尴尬局面。

  据初步估计,目前我市犬只拥有量在30万只以上,但与庞大基数相对应的是,限养区犬只在册登记数量为1万余只,底数排摸困难重重。

  而在犬类管理中,法律法规滞后也带来了消极影响。《规定》实施至今已有14年,亟待更新。《规定》明确:“公安机关负责限养区内养犬管理,负责区域内准养犬只的上牌做证,无主犬、流浪犬的收容处置和各类涉犬投诉的处置,发放养犬证和犬牌。全市犬只的免疫工作由农业部门负责。”而对于现在的城市来说,以前划定的限养范围过于局促。《规定》还明确:“限养区内个人饲养小型观赏犬(身高不超过35厘米,体重不超过9公斤)。”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些小型犬,比如吉娃娃,攻击性很强;而一些大型犬,比如金毛、拉布拉多,性情温顺,多作为工作犬、伴护犬使用。《规定》对于大型犬认定一刀切的做法欠妥。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治理“狗患”最大的难点在于配套设施缺乏。目前,限养区内没有专门的犬类收容留置中心,警方收缴的无证无主犬只能暂时寄养在江北慈城半浦村的一个私人养狗场,而这个临时寄养场所近期还面临拆迁。这里收留的流浪犬,7月份为1500只,已处于“超饱和”状态,而到目前已超过2000只,“拥挤”程度可想而知。“最近一段时间我们正在到处寻找安置场所,但情况很不乐观。”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每只被收容的流浪犬每天需要2元饲养费,一年下来光这项费用就需上百万元,但市财政每年提供的专项资金有限,目前全靠爱心人士捐助才能勉强维持。早在2012年,记者就采访过犬类管理的问题,采访记录上这样写着:“收容所的300多只流浪、无主犬,每天的最低食宿费用就要1000元。目前该所依靠市民的爱心才勉强维持。”这么多年过去了,问题始终未曾解决。

  此外,还有警力缺乏、执法难的问题。我市没有犬类管理的专门机构,仅由海曙、江北、鄞州、高新区4地分别落实兼职民警、带领3名至4名协辅警共同管理,加起来也才10多人,专业的处置力量相当缺乏。

  而在具体的执法处置中,有时候道德与法律的界限很模糊。比如,流浪犬的产生,除了流浪犬自然繁衍、宠物犬走失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饲主遗弃,而这更多是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还有该不该拴狗绳的问题,《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虽然对此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怎么监管一直是个难题。在无法确定犬只主人的情况下,也不能简单粗暴地把未束犬链的犬只没收。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不少养犬居民总是不配合执法,“狗是我自己花钱买的,不偷又不抢,警察凭什么管?”

  9月27日,民警发现凤凰新村某居民家中“藏”有一只藏獒,后经犬主同意,麻醉后将其运走。(公安部门供图)

  几大“动作”规范养犬

  目前,我市正在积极开展违规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9月以来,公安部门已抓捕流浪犬近600只,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1000多起,行政处罚违规养犬2起,同时还为1833只犬只办理了“身份证”。

  记者获悉,治理“狗患”,我市将有几大“动作”。首先是《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的修改事项,目前相关部门正会同专业机构开展调研。届时,犬类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公安、城管、农业、卫生、市场监管、住建、民政、商务委以及街道(乡镇)等部门职责不明确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今后,各部门共同发力治理“狗患”将成为一种常态。

  同时,针对犬类登记、疫苗注射等“老大难”问题,公安部门计划尝试用科技手段应对。记者在2012年采访时曾得到过一个数据:“近6年时间(注:2006年—2012年),限养区内累计登记做证犬类只有4900多只”。背后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登记点位不足,办事麻烦”是主因之一。因此,公安部门计划将相关业务下放,比如选择有资质的宠物医院,或者在一些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点,方便群众办事,减少无证犬的存在。

  大数据时代,电子身份证技术逐步成熟,给犬类建立电子档案已不是难题了。因此,公安部门计划推广犬类信息化管理措施,解决犬只“身份”认定难题。比如,推行电子“狗证”,就是将一种米粒大小的无源芯片植入狗耳,里面记录了狗的出生信息、免疫信息、交易信息以及狗主人的信息,通过读卡器可读取这些信息。这样做的好处很明显:一来可解决宠物犬走失的问题;二来能遏制遗弃的问题,减少流浪狗的产生;三来也能解决“罚犬”还是“罚人”的难题。

  另外,记者还获悉,公安部门已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建议组建犬类管理专门机构,并成立市级犬类收容留检所。

  文明养犬仍需引导

  “最近,江北公安开出了辖区违规养犬处罚第一单——有市民坚持在限养区内养大型犬,拒不改正,被处以罚款500元并没收其犬只;9月26日,鄞州钟公庙派出所对印象外滩小区一饲养大型犬市民开出了500元的罚单。”有市民告诉记者,他很关注最近的专项整治行动,认为这体现了刚性执法的一面,有助于涤瑕荡垢。他希望公安部门能有始有终,对一些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恶狗”“疯狗”“毒狗”等攻击性犬种绝不手软,构建起治理“狗患”的长效机制。

  还有市民认为,治理“狗患”,源头管控很重要。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加强对商家的监管,让每一只卖出去的宠物犬合法合规,并且身份有迹可查,不再是“黑户”。

  除了法律层面外,还有不少人建议加大文明养犬的舆论引导力度。养犬人文明意识淡薄,可以说是“狗患”日益严重的根本原因之一。执法部门要与媒体积极配合,在进行正确引导的同时,还要进行普法宣传,让民众了解相应的法律法规。

  同时,社区作为城市治理的基本单位,应该在养犬问题上发挥调节作用。比如,举办养犬知识讲座、在社区建“宠物乐园”、组织小区养犬人打扫卫生、评选“最美养犬人”等,以此引导居民文明养犬。

  最近突然成“网红”的慈溪鸣北小区就是一个很好的典型。今年6月,鸣北小区设起了“宠物便便箱”。几个月下来,这个方便人们处理宠物粪便的小箱子大受好评。这件事看似不起眼,实则关乎小区居民的邻里情感,有助于小区的和谐建设。

  记者王晓峰

  江北某地,“黑户”犬扎堆。(张昊桦摄)

  新闻1+1

  市民养犬当依法依规

  新规未出前,养犬人应当遵守目前的《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也就是说,限养区内养犬需经公安部门批准,且每户限养一只,只能养体重9公斤以下、体高35厘米以下的犬只(成年犬标准),同时办理《养犬登记证》。

  《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则规定:在限养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当地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处没收其犬只。在限养区内携犬出户时不束犬链、不由成年人牵领或者不及时清理排泄物的,由当地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

  还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如果发生犬只伤害他人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负担受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和赔偿其他损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纵犬伤人,构成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王晓峰整理)

  图示

  制图韩立萍

标签: 限养;公安部门;宁波市;流浪犬;养犬登记证;张昊;文明养犬;民警...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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