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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卸货拆除隔离栏 工头被罚款 交通设施岂能说拆就拆
2018年10月23日 09:41:59 来源: 现代金报   通讯员高志成 记者朱琳

  隔离栏被拆除通讯员供图

  为了卸货方便,居然把店门外的隔离栏给拆了。直到民警来了,工头为此要被罚款500元时,工人们都懵了。前天下午,海曙区夏禹路与环城西路交叉路口往西100米左右,就发生了这一幕。

  记者了解到,10月21日下午3点半左右,海曙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为了方便卸货,将一处分隔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隔离栏拆除了4节。指挥中心立即派遣民警前往现场。

  到达后,民警发现,几名工人正围着一辆货车,在拆除隔离栏的地方卸货。

  民警立即责令对方将隔离栏恢复。因涉嫌故意损毁交通设施,民警随即将相关负责人工头杨某带回海曙交警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经调查,违法嫌疑人杨某当时准备在阳光城卸货,当车辆停在路边时,发现旁边有隔离带会让卸货不方便,工人们提议把隔离带撤掉几节,杨某同意了。不想在这过程中,被群众举报。

  “你知道擅自拆除交通设施是违法的行为吗?”“我当时不知道……”经过教育,杨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不会再犯。

  杨某因故意损毁交通设施,但考虑到隔离栏尚能复原,未造成太严重的影响,最终他被处以500元的罚款。

  据记者了解,类似的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今年4月份,海曙区环城西路上的一家汽车养护店外,有人在涂改停车位,当民警赶到时,发现有一个小伙子,正在用锤子凿公共停车位的白线。

  被问及为什么要这么做时,汽车养护店的老板坦言,是为了方便自己店里的车辆进出,也避免过多的车辆停放在门口,影响自己生意,抱着侥幸心理,他居然让工人凿掉公共停车位的白线,想把公共停车位占为己有。最终交警部门对其处以1900元的罚款。

  海曙交警昨天向记者表示,在道路上,隔离护栏主要起到分隔车道的作用,在规范通行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消除安全隐患以及预防事故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希望广大市民不要随意进行破坏。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故意毁损、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标签: 隔离栏;民警;卸货;罚款;拆除;工头;海曙区;杨某;交通设施;公共...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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