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表身着律师袍。 通讯员供图
昨天,记者从宁波市律师出庭规范化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今日起,在海曙法院刑事审判庭审活动中,律师都要穿上律师袍。时机成熟时,争取在全市法院各类审判庭审活动中推广实施。
为此,宁波市律师协会专门制定了《宁波市律师出庭规范指引(试行)》。这也是全国首个地方性严格执行落实出庭规范的指引性文件。
为啥不穿律师袍?
一个主要原因是热,太热了!
“长期以来,‘穿袍为特例,不穿为常态’成为律师出庭着装的普遍情况。”浙江尚甬律师事务所沈科律师说,不少律师参加开庭时着装可谓五花八门。比如,男律师有的会穿衬衣、T恤、夹克、西装、毛衣、运动服;女律师的服饰则更为丰富,有穿无袖连衣裙的,有穿其他时尚服装的,还有的会戴耳环、项链等手饰。
律师上庭要穿律师袍的规定早已有之。2003年,司法部颁布的通知中,就要求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出庭时,必须着全国统一律师出庭服装、佩戴律师出庭徽章。但是,着律师袍出庭的制度并没有得到有效实施。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其中第十二条明确:“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按照职业着装规定着装。”按此规定,不仅法官、检察官需要穿司法制服,律师也要穿律师袍了。
为什么不穿律师袍呢?记者在现场采访了多位资深律师,大家说主要是没养成习惯。具体来说,原因也有不少。
最主要的原因是热。
记者摸了一下,律师袍的材质的确挺厚实,又相当宽大。“里面一件白衬衫,套一件律师袍,再加上领结,相当温暖。”有律师说,不少基层法院空调也没有,黑袍上身,热得很。
女律师则反映,换衣服不方便。“男律师在衬衫外套下律师袍就好了,我们就没那么方便,大多数法院都没有专门的更衣室。”
另一个原因是,开庭时往往要带案卷、笔记本电脑,再带一件大袍子挺麻烦。
不过,律师们也说,“黑袍加身”挺有意义。
沈科说:“这不仅仅是一个仪式感,其承载的意义重大。它标志着律师专业性,有利于提升律师尤其是年轻律师的职业形象,提高律师的责任感,也有利于维护法庭的尊严。特别是在刑事案件庭审中,律师着袍出庭,更能彰显控辩双方的平等性。”
律师不能穿T恤、运动服出庭
法院开辟了专门的更衣室
今天起要着律师袍了,原来的那些困难怎么克服呢?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在海曙法院2楼专门设置了一间更衣室,方便律师更换衣服。而且,柜子里还特地放了三件律师袍,如果律师忘带律师袍,可以现场借用。外地律师也可以当场借用。
宁波律师协会的工作人员说,海曙法院的各个法庭都有空调,不会特别热。
《指引》中,对律师出庭着装规范做了明确且详细的规定。比如,律师出庭应穿着律师袍,保持仪表端庄,并按规定配套着装:内着浅色衬衣,佩戴领巾,外着律师袍,律师袍上佩戴律师徽章。下着深色西装裤、深色皮鞋,女律师可着深色西装套裙。律师出庭穿着律师袍时,不得在外穿着其他衣物、披衣或佩戴饰品。因天气炎热且法庭不具备空调制冷条件等特殊原因,律师确实无法穿着律师袍出庭的,应穿着正装上庭。所着服装不得明显暴露,不得穿T恤衫、运动衫、牛仔裤、短裤、吊带衣裙等与出庭礼仪不相称的服装,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运动鞋等与出庭礼仪不相称的鞋子。男律师不宜佩戴项链、手链、耳环等饰品,女律师不宜佩戴与出庭礼仪不相称的大件饰品。
律师庭审发言时要说普通话
法官不得当场评价律师业务能力
除了着装规范,《指引》还对律师出庭言行规范和律师法律文书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
比如,律师在庭审中应保持专注,不得翻看与庭审活动无关的电子设备、报刊、书籍等。律师在庭审过程中不得采取拍桌、突然起立等动作提出申请、异议、发问、质证、发表辩护意见等。在庭审发言时应当使用普通话,为更准确阐述事实或便于当事人理解等特殊情况下,经过法庭许可的,可以使用方言。
新闻发布会上,海曙法院副院长王惠珍也发布了保障律师庭审诉讼权利的相关规定。比如,除了发言过于重复、相关问题已经解决等情况外,法官不得随意打断律师发言。如果法官与律师意见不同,或律师观点有误,法官不得对律师业务能力当场评价。
宁波晚报首席记者王颖 通讯员陶琪姜 俞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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