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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宝宝椅损毁 吃饭孩子被摔伤 律师这样说
2018年11月06日 08:24:29 来源: 中国宁波网-现代金报 记者 朱琳

  摔伤后恰恰开始流鼻血

  酒店内宝宝椅安全带损坏

  中国宁波网11月6日讯(记者 朱琳 文/摄)“11月4日是我儿子恰恰的生日,我提前两天特意在富邦大酒店给他过生日,但我们没想到,生日没过成,儿子竟从酒店提供的宝宝椅上摔了下来,止不住地流鼻血!最生气的是我提出过宝宝椅的安全带不好,要求换一把,但服务员没给换……”

  市民张女士心急如焚地说起了最近的遭遇,昨天上午,记者陪同她来到了富邦大酒店,对此事做了详细采访。

  宝宝椅安全带损坏,孩子摔伤

  张女士的儿子恰恰11月4日刚满一周岁,11月2日下班后,她和丈夫葛先生以及婆婆一起,带恰恰来到了海曙区富邦大酒店一楼的西餐厅用餐。

  18:45许,一家人进入酒店,放下随身物品后,他们便问西餐厅的服务员要了一把宝宝椅。

  不过,当服务员搬过来时,张女士一家发现这把椅子的安全带不好,原本用来扣上的子母扣是损坏状态,如果要用,只能绑在恰恰身上。当场,张女士便向服务员提出,是否能更换一把有完好安全带的宝宝椅,但服务员称没有。

  “我也去那个西餐厅放宝宝椅的地方看了,当时确实没有多余的,没办法,我们只能将就着,给孩子绑牢一点。”之后,三个大人便轮流去自助餐区拿菜品,剩下人员负责照看恰恰。

  19:10左右,宝宝椅的安全带突然出了问题,恰恰跟椅子一起整个往前倾倒,恰恰的鼻子磕到了桌子上!

  三个大人立马放下手中碗筷,从地上抱起恰恰,只见他不停地流鼻血,大哭了起来。

  “当时,边上用餐的一位好心市民,也带着孩子,还主动问我需不需要止血贴,给孩子用上,连人家旁观的人都伸了援手,但站在我们边上的工作人员,却没上来扶一把,也没过来关心一下……”因为事发突然,张女士也没顾上找对方理论,只说了句:“我们先去处理孩子伤口,晚点再跟你们交涉。”于是,一家人急忙跑去附近的宁波市妇儿医院,酒店方并未派出代表一同前往。

  骨头和头颅CT未见明显异常

  在医院耳鼻喉科,值班医生建议给孩子拍CT,以确保没有出现颅内出血、骨折等症状,而考虑到拍CT得在孩子安睡时平躺进行,此时的恰恰不住地啼哭,张女士一家人只能狠狠心,给恰恰打了镇定剂。

  昨天,记者看到了医院影像科出具的诊断报告,从报告上看,恰恰的鼻骨未见明显骨折征象、头颅CT也没发现明显异常。张女士告诉记者,没有骨折和颅内出血让他们松了口气,不过医生结合恰恰鼻梁两侧的淤青以及流鼻血情况,怀疑他鼻子有血肿、软组织挫伤,让家长密切观察孩子之后是否会出现呕吐、烦躁的状况,需要随诊。

  11月2日晚上10点多,将孩子带出医院后,张女士再次来到了酒店,试图寻找负责人沟通,但张女士说,此时只有西餐厅的一名厨师在场,其余人员均已下班。

  酒店拒绝2000元的赔偿要求

  11月3日下午2点多,离事情发生已过去半天有余,酒店方并无人员进行任何联系,也没人来看望过孩子,于是,张女士和葛先生又一起来到了酒店,西餐厅的一名值班经理方女士接待了他们。

  “从事情发生后他们的态度就可以看出,对我们的事情一点都不重视,我过去就是想跟他们交涉处理方案。”张女士告诉记者,现场主要针对三个问题进行了协商:

  第一,张女士希望酒店赔偿医疗费,这一点双方没有分歧,在现场复印完医院开具的发票后,对方拿了几百元现金过来。

  第二,酒店方在张女士的再三要求下,答应当天的三张自助餐券不收费(据张女士反映,当天他们只用餐10多分钟后孩子便出意外了),因三张餐券已用掉,酒店讨论后同意将三张餐券和张女士手中目前的另两张餐券一并折现退还(每张价值138元)。

  最后一点,考虑到因此事耽误的时间、精力、孩子后续可能会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张女士提出酒店方赔偿2000元现金,作为大人的误工费、孩子的营养费、后续治疗费和精神补偿费等,但这个要求遭到了拒绝。

  “就是那个方经理,一开始连自助餐券折现都不同意,说没有这种操作,直到跟她领导沟通后,又说可以了,再谈到2000元赔偿时,她断然拒绝,说酒店就没开过这种先例,说到后来,还称孩子从宝宝椅上摔下,都是因为自己在椅子上乱动,把安全带弄掉了!这太让我生气了,然后我们就谈崩了,连医疗费都没拿,我们当场就走了。”张女士回忆道,此外,在她要求方经理提供一个个人联系号码时,对方也拒绝了:“你有事找酒店总机。”

  这在张女士看来,完全没有一丝对当事人的抱歉和尊重,“你说这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吗?从头到尾,他们不给我联系号码,也没问我要过号码……”

  随后,张女士来到了酒店的三楼、四楼,开始寻找事发的那把宝宝椅,“当天事发紧急,我们没拍照,我就想去看看酒店的其他宝宝椅好不好,万万没想到,跟我们同一款的椅子,没有一根安全带是完好的!我当时就说,今天是我们家孩子发生这种事,下次肯定还会有相同的情况,这太可怕了……”

  市场监管部门将视情组织调解

  事情并未就此结束,11月4日,恰恰开始拉肚子,白天和晚上各拉了四五次,当晚的体温也升至39.4℃,直到昨天上午仍然发着烧。

  昨天中午11点许,在记者表达采访需求后,酒店餐饮总负责人谢先生接受了采访。

  一来,他承认酒店方在工作上存在不到位的地方,“椅子也好,服务员也罢,我们确实有不到位的,估计安全带的扣子是有问题。”

  二来,他说事情发生后,曾交代工作人员要对当事人进行安抚和慰问,也说了不要计较金钱,给孩子送去慰问品,同时去探望,只是他说的,底下工作人员都没有做到。

  同时,记者也看到了服务员找来“当天事发时”的那把宝宝椅,发现扣子确实坏了,其中一头的绑带也断了,如果要使用,目前只能进行人为捆绑。

  采访最后,谢先生表示,接下来孩子的后续治疗费,他们会继续承担,只是对于2000元的赔偿要求,他认为超出合理范围,他愿意接受来自有关部门的建议和意见,“只要有任何执法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之类的要求,我们都会照赔,所以还是走官方途径吧。”

  目前,张女士已通过12315投诉,记者昨天下午从海曙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此事已转到鼓楼(南门)市场监管所,接下来工作人员会向双方各自了解情况,视情组织调解。

  【律师说法】

  应由酒店举证

  家长未尽看护义务

  昨天截稿前,记者也咨询了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的吴肖锋律师,他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另外,第四十九条还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就目前所知的,既然宝宝椅有问题,那酒店肯定要承担责任,另外就看家长是否尽到了正常的看护义务,如果有,那酒店将负全责,至于赔偿数额,双方可以协商。

  吴肖锋提到,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应该由酒店举证证明家长没有尽到看护义务,否则应当推定家长不承担责任。

  

标签: 酒店;儿童椅;意外伤害;赔偿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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