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人日报11月19日讯(记者 张浩呈 通讯员 陈超)宁波市民今后在香港遇到消费纠纷,除了向香港消委会投诉之外,还可以直接向宁波市消保委求助。近日,为进一步保障宁波、香港两地消费者合法权益,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共同签署了《甬港消费者组织合作协议》,积极推动两地建立互动合作和异地维权新平台,为消费者跨境维权开启绿色通道。
根据协议约定,在处理跨境消费纠纷方面,消费者在香港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可根据需要选择两地消费者委员会之一进行投诉,为消费者提供便利,同时提高消费投诉的处理效率。
协议同时约定,宁波市消保委将与香港消委会重点就消费维权政策、消费提示、消费警示、消费调查、商品质量比较实验、消费教育引导等消费信息,进行资源互通共享、工作强化交流与互助互惠。两地消保组织将长期建立有利于学习、研讨和解决具体纠纷问题的联系会议机制。
为了让内地旅客在香港放心购物,香港消委会特地设立了“精明消费香港游”网站,消费者登录网站后,可以了解香港的消费文化、购物信息及在港消费可获得的保障等。该网站同时向旅客提供消费锦囊及提示,协助旅客掌握到港消费的窍门。若消费者在香港遇到不公平的交易,经与店方交涉无果,可拨打热线电话(852)29292222投诉,非办公期间,消费者可通过香港消委会网页递交电子表格作出投诉或查询。
而宁波消费者在香港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如果发生消费纠纷,保存好购物合同、发票等相关凭证后,除了上述方式外,还可以通过12315热线以及宁波市消保委热线电话55330800进行投诉。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