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近日出台,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到2019年10月底前,我市将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我市被农业农村部列为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市。根据实施方案,改革试点从五个方面开展。
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回头看”。对完成股改的村社,重点检查完善股权设置、股权管理、股权证发放、档案管理和成员名册、股权登记等工作情况;对未完成股改的村社,根据各难点村情况,逐个制定攻关方案,逐个突破,全面完成扫尾工作;.建立健全股权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信息化管理系统,将股东姓名及其股权等信息录入管理平台,股权依法继承、转让的,及时做好变更,实现股权信息化管理;健全完善成员资格认定办法。重点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制定出台科学合理、公开民主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办法。建立健全成员登记备案机制。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着力解决“家底不清、制度不全、管理不严”等问题,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严格规范。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市级监管平台,建立市、县、镇、村四级联网,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动态查询和预警监督,全面提升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深化推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以完善清单制度、突出关键环节为重点,深入推进全面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程序不严、监督不力、制约不够”等问题,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强化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全面监督。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
探索股权权能改革。以集体资产股权赋权活权为重点,积极探索股权抵押、担保、继承和有偿退出等机制,着力解决“权能不完整,流转不顺畅,覆盖面不广”等问题,唤醒农村“沉睡的资本”,使农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改革红利,增加获得感。完善股权抵押、担保机制。探索股权流转制度和有偿退出机制。推动制定股权继承、转让、赠予等流转制度,明确有偿退出的范围、条件和程序,促进股权流转,激活股权权能。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增强造血功能为重点,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途径、扶持新模式、运行新机制,着力解决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础弱,渠道少,不平衡”等问题,加快实现强村富民目标。深化村企结对共建,推动百家以上重点骨干企业与2017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进行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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