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明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费率下调政策
2018年12月26日 08:43:02
来源:
宁波日报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优化就业环境,宁波市现行的失业保险费率下调政策将继续实施至2019年12月31日。
2017年5月起,宁波市失业保险费率经过第三次阶段性下调,总费率已从1.5%下降至1%,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按照本单位缴费基数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根据浙江省统一安排,结合宁波市实际情况,这一费率的执行截止时间将由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预计明年为用人单位减负7亿元。
记者了解到,2015年至今,为了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宁波市连续三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从3%降至1%,累计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减负超过22.7亿元,16万家用人单位受惠。
标签:
失业保险费率;就业环境;企业活力;减负;通讯员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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