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12月27日讯(记者 周琼 通讯员 任社)记者昨日从宁波市社保局获悉,自今年11月,17种抗癌药进入医保以来,截至本月初,宁波已有257位患者使用医保卡配取了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品,费用总金额达353万元。
“此前真的已经不想再治了,一年砸十几万元医药费,觉得太拖累家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肺癌患者徐先生感慨万千。徐先生正值壮年,患病前一家人的日子也算得上小康。但一场大病一下子击垮了徐先生一家,徐先生好几次有过放弃治疗的念头,都被家人死死拖住。今年10月份,看到适合自己病症的抗癌药奥希替尼降价入医保,一家人既高兴又忐忑。“当时不知道报销比例是多少、后续申请流程是否复杂、医院里是不是有药。”政策落地后,徐先生成为宁波较早一批配取这一靶向抗癌药的参保人员。“以前光是吃这个药,一年得掏将近十万元,现在报销后一年药费大概两万元。”徐先生告诉记者,这让他有了坚持下去的信心。
记者了解到,今年年中,国家医疗保障局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中,17个治疗实体肿瘤和血液肿瘤所必需的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病人需求迫切的药品谈判成功,进入医保体系,这17个药品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17个谈判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
如治疗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药品伊布替尼,降幅达80%。该药(140毫克/粒)的中标价格为925元,医保结算后,患者自己只需支付百余元,一粒药就可以比此前省近800元。
据悉,为保障参保人员合理用药需求,市人社局、市卫计委还联合出台了重点保障药品政策。11月30日起,包括上述17个药品在内的共53个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用药,参保人员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外配处方到64家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并享受特殊病种待遇。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