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1月10日讯(记者 董小军 通讯员 郑珊珊)日前,宁海县人民法院公开发布首个“职业放贷人名录”,48名“诉讼常客”上榜。
近年来,随着民间借贷市场日益活跃,我市各地出现了一些以营利性借贷为职业的群体,其中伴随着高利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暴力收贷、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和诉讼秩序。
为此,宁海法院根据当地民间借贷的实际情况,结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强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的指示精神,以连续三年收结案数为标准,将在同一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2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含诉前调解)的同一或关联原告,或在同一年度内涉及1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的原告纳入“职业放贷人名录”。该院负责人表示,推出“职业放贷人名录”,旨在依法打击非法民间借贷行为,规范民间借贷活动,有效遏制虚假诉讼。
据了解,对于被纳入“职业放贷人名录”的诉讼当事人,该院将在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进行严格审查,通过签订诚信诉讼承诺书、对疑似职业放贷人的原告制作询问笔录等形式,在立案环节进行把关。与此同时,在审理阶段,法官将进一步加强对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诉讼或高利贷等非法活动,一旦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材料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每季度向公安、检察机关等协同治理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进入“职业放贷人名录”人员,在之后的连续三个年度内,如涉及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量少于认定职业放贷人标准案件量二分之一的,可从该名录上撤出。
据了解,此前,该院还联合宁海县检察院、宁海县公安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协同打击非法民间借贷的若干意见》,成立了防范和打击非法民间借贷、虚假诉讼专项工作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就非法民间借贷的特点、成因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去年4月至今,有6件民间借贷纠纷的当事人因存在不诚信诉讼行为而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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