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3月11日讯(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周瑾 朱忠义)4月1日起,未上牌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行驶,同时骑车者需按要求戴安全头盔。最近一段时间,电动自行车“上牌潮”出现,但随之而来一个问题:不少市民跑了两趟,究其原因在于材料缺失。记者昨日采访时获悉,上临时牌要准备“三大件”材料,如有缺失可前往派出所或者街道打相关证明。
昨日上午9时30分,记者来到鄞州钟公庙街道菜场路,这里有一个电动自行车临时上牌点。现场气氛火热,两张简易小桌子周边围满了人,都是等着登记信息的。民警一填完,立马就能免费领到“绿牌”——临时牌。手续完成后,现场还能领到交警赠送的安全头盔,数量有限。
咨询的人也是络绎不绝。“上临时牌要准备三样东西,身份证、购车发票以及合格证!购车发票与合格证没有保留的,可以去销售企业或者本人单位打个证明,也可以前往派出所或者街道打证明,只要证明这电瓶车来源合法即可。有防盗牌,也就是‘白牌’的,不用再上临时牌了,可以使用到2021年12月31日。”钟公庙交警中队的民警告诉记者,2月28日至今,他们已为3000余辆无牌电动自行车上了临时牌。其中,为21家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帮助员工安装临时牌1000余块。
这是全市“上牌潮”的一个缩影。记者从市交警局获悉,我市从去年12月10日起,对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实施备案登记工作。数据统计显示,截至3月6日我市共为18.3万辆电动自行车上了牌,其中上临时牌的达到了15.9万辆。而从4月1日起,我市对电动自行车管理将实行新规;4月15日起,则启动符合《新国标》的两轮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工作,也就是说以后新买的超标车上路就会被扣。
“今年以来,我们就严查电动自行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闯红灯8099起、逆行1307起、违法载人17760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39144起。”市交警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严查的同时,交警送安全头盔活动也未停歇,仅这段时间就发放了1.7万多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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