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4月9日讯(记者 董小芳)为促进宁波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日前,市纪委、市监委与宁波市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协作保障全市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通知》,深化协作,全力保障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税务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落实好减税降费措施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税务机关要主动靠前指挥、积极协调沟通,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加强对减税降费工作的监督检查作为重大任务来抓,把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穿减税降费工作全过程。
通知要求,减税降费,首先必须压实责任链条,放大综合效应。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税务机关要承担起贯彻执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和开展监督检查的双重责任,推动实现纳税人和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会尽会”“应享尽享”。同时,要加强深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执纪问责沟通协作机制,不断强化日常监督、专项检查、问题线索移送、审查调查方面协作的整体性和实效性。
通知强调,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打折扣、搞变通,在贯彻执行政策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以及在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加强对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坚决倒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责任。
通知明确,要加强研判,正确把握干部在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具体分析,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锐意进取。同时,充分利用深化协作的监督成果,督促相关部门深入分析减税降费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深层次原因,全面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在宁波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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