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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香烟贿选村民代表四名竞选人被行政拘留
2017年04月17日 09:30:49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日报 通讯员 方均良 潘载琳 陈安龙

  4月14日,笔者从常山县公安局获悉,在该县开展的村级(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辉埠镇有4名竞选人因目无法纪、顶风作案,企图通过贿选手段赢得村民手中神圣的选票,不料被警方查获,受到了行政拘留的法律处罚。

  4月10日上午,辉埠镇某村举行村民代表选举。一村民小组的选举点显得格外热闹,原来是村民陈某和裴某两人在聚集人气,公开拉选票。在选举现场,他们给参加选举投票的村民每人发一包价值48元的利群香烟来争取选票。通过这一伎俩,竞选人陈某最终以半数票顺利当上村民代表。

  可是,陈某没想到,他在村民代表上的位置还没“坐热”,就被有关部门宣布其当选村民代表的资格无效。原来,同村的其他竞选人因不服陈某通过向选民行贿的手段当选,向公安机关举报了他实施贿选不法行为的行径。

  常山县公安局接报后,迅速组织民警前往该村查处。民警经过挨家挨户的调查取证和对当事人询问后核实,选举当日,除竞选人陈某和裴某当场向选民赠送香烟外,其他两名候选人也在选举之前向选民赠送了香烟,实施了行贿拉票的手段。

  常山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该村实施贿选违法行为的四名竞选人分别作出了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障全县村级组织(社区)换届选举有序进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选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公安机关将加大对破坏选举秩序、贿选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村级(社区)组织换届选举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也希望广大选民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参选,共同维护有序参选、公平竞争的选举秩序

标签: 贿选;选民;竞选;换届选举;行政拘留;香烟;辉埠镇;选票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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